双牌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环境执法
分享到:
关于公布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2-15 10:17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关于公布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环保部门初审、核定、公示、公告等程序,通过初始分配程序的工业企业需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获得相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我县6家工业企业(名单附后)未按规定交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未取得排污权,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1、各有关企业应在2016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取得排污权。

2、预期未缴企业,视为企业放弃已获得初始分配排污权的权益。

3、未取得排污权的工业企业,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

 

附件: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工业企业名单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工业企业名单:

1、     双牌县合丰铁合金有限公司

2、     双牌县鸿兴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3、     双牌县宏达建材厂

4、     双牌县巨力建材厂

5、     双牌县生猪定点屠宰场

6、     永州市双电化工有限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主办单位:双牌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
湘ICP备14001799号 湘公安网备4311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