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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8-11-25 16:33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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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2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永州的实施意见》(永发2017〕17号),根据《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湘政办发[2017]77号)精神,及结合我市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送审稿)起草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背景

以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为总纲,以建设创新型永州、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精准发力、提升总量"的总体思路,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激发创新活力与动力、提升创新供给能力,为建设科教强市、全面实现小康永州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4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3%,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市州党委政府研发经费投入的考核权重,并设立了专项奖励措施。

二、《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的主要特点

1、建立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培植市内科技创新力量,争取国家、省级层面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在永州的战略布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永州科技创新的支持。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新承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受益财政在科技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不低于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支持。各级财政要把财政科技支出列入预算保障重点,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快速增长。每年市财政安排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2、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加强财政性科技投入资金的统筹管理。按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总量和管理使用主体不变的原则,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进行整合,不断提高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研发经费,整合后研发经费应比整合前提高10%。增加政府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各级财政安排或整合的产业扶持资金和科技类专项资金,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研发投入,并逐年增长。各部门争取到的国家、省级项目经费中要列支不低于项目经费的10%作为研发经费。级财政要逐年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经费保障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应将新增经费主要用于研发投入。

3、明确政府研发投入重点方向和领域。加强政府资金投入重点方向引导。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关键研发执行主体。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聚焦投向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医药、高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汽车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我市优势产业。加强政府资金投入重点区域引导。以关键区域为重点,引导形成研发与创新集聚区。高科园、经开区、工业集中区等区域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年均不低于3%。

三、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四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章总体要求。提出该计划制定的目的、总体思路,明确行动计划的方向

2、第二章工作目标。明确了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4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3%

3、第三章主要措施强化政府的资金引导和企业研发的主体地位,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投入基础作用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

4、第四章组织保障。规定本行动计划的组织、宣传及考核要求

相关政策: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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