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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说明及解读
  • 发布时间:2019-12-26 10:13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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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省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牵头对《双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目标

我县现行的《双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为2014年修订版,至今已发布5年。2019年我县进行了机构改革,部门结构、职能发生了重大改变,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且为了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建立指挥有序、高效快速和协调统一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故对《预案》组织开展了修订工作。

二、编制依据

本次修订是机构改革后第一次修订,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双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对《预案》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同时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更新完善。

三、编制过程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于201911月牵头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按照相关程序于123日向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了意见征求,并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反馈情况对《预案》文本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校对修改;1211日报请县政府文秘室对《预案》进行审阅;1212日报请纪检监察机构和县司法局通过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监控和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八个部分。对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架构、部门职能进行了说明;对事件发生前的预警、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信息报告、现场处置以及事件结束后的响应终止、事件调查做了规定;明确了应急管理、处置中的经费、物资、人员保障及奖惩措施。

五、名词术语解释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人类活动、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意外因素的影响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20191216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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