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153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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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8-05-18 08:40 - 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 - 文号:
麻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永办【2014】3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镇领导及各单位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行为,经镇党委委、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力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督促和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积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
根据湘办【2014】29号文件要求,结合镇里实际,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分管领域、联系点情况,制定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检查要求和检查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镇党委副书记廖晖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杂货店、特产店、小超市等商贸行业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商贸行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2、镇人大主席曾伟负责负责水利、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方面工作。主要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山塘水库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定防汛抗旱方案和应急预案
3、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宣统委员周厚林道路交通运输方面工作。主要对农用车非法载客运营行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公路危险点、危桥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4、镇纪委书记蒋军华负责食品安全方面工作。主要对辖区内餐饮,饭店、政府食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辖区内农村家宴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5、党委委员、副镇长欧阳锐负责学校、卫生院、幼儿园方面工作。主要对学校内食堂、小卖部、卫生院药品、幼儿园食堂、校车等方面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排查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6、镇组织委员廖新文负责对石料加工厂、两江口水电站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对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应急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7、镇武装部长、副镇长唐忠信负责加油站、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方面工作。主要对辖区内两个加油站、非法代装液化气、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森立防火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8、镇政法委员、党政办主任廖黎明负责建筑行业、市场安全方面工作。主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集镇市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对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镇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按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订镇里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安排,带队检查的领导名单及分组、各次检查的具体内容、检查的对象和要求。原则上,镇党委书记、镇长每个季度带队至少检查一次,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每月检查一次。各村支书、主任、镇直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要做到每月检查一次。
三、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实行检查责任制。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专门安排时间,严格按照检查频次,深入基层、企业一线,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各村主干及企业负责人负责各自辖区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原则,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故问责依据。
(二)规范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调查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为主,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确保检查效果。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六有”:有检查工作方案、有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对象、有规范认真的检查记录、有检查情况的总结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整改落实措施、对整改措施和重大问题有跟踪。每次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交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
(一)加强计划备案。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要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及时通报情况。镇安监站要每季度通报一次制度执行情况,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其处罚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考核监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各村主干带队检查情况列入村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麻江镇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具体分工表》
麻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