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26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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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19-09-12 09:44 - 名称:
关于印发《双牌县“7.9”“7.13”洪灾损毁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双交发〔2019〕21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7.9”“7.13”洪灾损毁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各单位:
《双牌县“7.9”“7.13”洪灾损毁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已经7月30日双牌县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和7月31日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双牌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5日
双牌县“7.9”“7.13”洪灾损毁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7.9”“7.13”洪灾损毁的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根据《双牌县“7.9”“7.13”洪灾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灾后重建的范围:全县所有的干线公路、县乡道、村级主干道、通组公路(不含脱贫攻坚实施的项目)。
二、灾后重建的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12月底前将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达到脱贫攻坚标准的目标。
三、灾后重建的责任分工
1.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G207、S230永连公路、S343西蔡线。
2.县交通运输局:①S343双红公路、S343红阳公路。②县道(287KM)、乡道(218KM)、村级主干道。
3.乡镇(局)、村、组、脱贫攻坚后盾单位:各乡镇(局)25户100人以上通组公路。
四、灾后重建实施的原则
坚持“先急后缓、先干线后支线、先重点后一般、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确保干线、县乡道、村级主干道恢复通车,25户以上组级公路达到通达公路以上的标准。
五、灾后重建的实施方式及筹资办法
(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的灾后重建道路:
1.G207国道、S230永连公路: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向上争取国省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S343西蔡线(西边湾至蔡里口公路):2018年11月招标的灾害抢修重建工程,7月30日县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暂缓实施(已完工的部分验收结算),剩余工程款用于“7.13”S343西蔡线灾毁重建,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县交通局负责的灾后重建道路:S343双红公路(横江源村)、S343红阳公路(阳明山村)“7.13”新增水毁工程、县乡道、村级主干道:根据2019年7月30日县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和7月31日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意见,同意采取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按程序公开招标确定4家声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分四片实施,为我县的灾后重建多做贡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决做到设计、施工、材料采购严格把关。既要保证达标,又要尽可能的节约投资。修复资金筹集方式: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部门调剂一部分,跑项争资争取一部分,融资贷款一部分。
(三)乡镇(局)、村组、脱贫攻坚后盾单位负责通组公路灾后重建:由乡镇(局)、村组、脱贫攻坚后盾单位负责修复,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本村组在外打工能人、商人、工作人员及本村群众捐款捐物。
六、监理单位的确定:按双发改[2018]32号文件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受损项目库。交通、公路建好损毁公路项目库,明确修复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修复期限。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水毁修复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推行标准化施工,建设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水毁修复点要组织监理队伍对修复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强资金管理。县审计、财政部门要全程介入,实行过程追踪审计和监督,加强公路水毁灾后重建资金的审计、财务监督,规范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
(四)强化廉政建设。各单位要把廉政建设与抢险救灾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过程管理,做到干好事、不出事,规范项目费用管理,确保不出任何廉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