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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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203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8-27 16:59
    • 名称:双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涉案野生动物价值3.23万元
    • 文号:
    双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涉案野生动物价值3.23万元

     

    2019年8月22日7:00-12:00,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双牌县综合市场、207国道周边酒店(尚仁里至单江段)联合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非法经营出售野生动物案件11起,其中查获非法出售野生蛙类9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银星竹鼠1起、非法出售野猪肉一起。收缴野生蛙类12.18公斤232只、野猪肉8.28公斤、银星竹鼠死体1只活体2只。经林业部门工程师鉴定,收缴的野生动物虎纹蛙17只,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收缴的野生动物黑斑蛙195只、沼蛙20只,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野生动物价值3.23万元。查获的野生动物经拍照固定证据后,8月22日下午,在双牌县电视台记者的监督下,活体全部放归自然,死体已进行掩埋。

    据悉,此项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林业草原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开展的,于今年7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打击违法出售、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达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目的。

    温馨提示:所有蛙类都是保护动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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