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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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248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05-18 17:28
    • 名称:双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双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食药工质办发〔2017〕21号

    双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分局、稽查大队:

    现将《双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双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和《永州市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以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促进全县经济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乡镇所在地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切实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各类市场的监管,城镇主要路段基本达到没有无照经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无照经营明显减少,无照经营投诉率明显下降,98%以上各类市场主体亮照经营。确保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双牌经济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县局成立由局长盘瑶丽任组长、副局长陈跃明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股室、各分局、稽查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质量和企业监管股,由孙文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范围和重点

    (一)清理整治的范围

    1应当依法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5、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6、借用、租用、受让他人营业执照或持伪造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7、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年报的违法违章行为;

    8、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知道或应知道是无照经营行为,出租房业主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地、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违法行为;

    9、依法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失效 ,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清理整治的重点

     1、在行业上要以商业零售业、卫生医疗机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采掘业、中介服务行业等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

    2、在经营范围上要以经营食品、农资、药品及医疗器械、网吧、娱乐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房地产、危险化学品或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

    3、在经营区域上要以城郊结合部、乡镇所在地、学校周边和城镇主要路段的交通沿线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商业网点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至8月20日)

    1、召开双牌县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传达贯彻省市会议精神,各成员单位通报前期整治工作的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2、各分局要在8月21日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达到全面掌握、摸清底数、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2月10日)

    要把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主题,以当前不收两费加强监管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工作。在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集中组织力量,统一行动,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无照经营户,要以疏导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登记,引导其合法经营。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长期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且又屡教不改的,坚决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巩固完善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分局要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认真研究清理整治无照经营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方法,建立起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体制,努力实现清理整治无照经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管理和服务,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效果,从根本上遏制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建立起职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市场管理体制,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双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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