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11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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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06-23 11:41 - 名称:
2017年县直、省市驻双单位统计工作考核细则 - 文号:
2017年县直、省市驻双单位统计工作
考 核 细 则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综合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县直单位和省市驻双单位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如下:
一、有统计机构(科股室)、有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及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的计6分。缺一项扣1.5分。
二、按要求完成所管辖行业单位、企业联网直报任务和各项普查、抽查、专项调查任务的计5分,没有完成的分别扣1分。
三、按时报送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并保存报表的计1分,没有保存报表的扣1分。
四、部门业务统计有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县统计局的计2分,没有报送的扣2分。
五、按时报送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并保存报表的计1分,没有保存报表的扣1分 。
双牌县统计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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