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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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059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0-05-13 16:56
    • 名称:县医保局关于实施信用承诺工作制度的通知
    • 文号:
    县医保局关于实施信用承诺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施信用承诺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协议医药机构、参保主体、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8]50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永政办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安排部署,现就开展信用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承诺工作,进一步增强行业守信意识和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推进源头规范,为建设诚信双牌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内容
        1、信用承诺的对象,主要涉及在双牌县境内登记注册或进入双牌县境内参与医保相关工作的各类主体。
        2、信用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防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承诺、申请办理事项真实性和合规性承诺、使用财政资金信用承诺等。
        3、信用承诺依法依约在“信用永州”信用承诺专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信用承诺工作,充分认识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将信用承诺工作明确到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落实到行政许可各项监管工作中。
        2、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相关知识,推动各类主体深刻认识加强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各类主体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3、向我局各股室、直属单位提出行政事项申请的各类市场主体,需自愿签订信用承诺书,由局办公室将信用承诺上传至“信用永州”网站进行公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强化信用协同监管,对发现存在不守信践诺、违背信用承诺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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