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文件规定,参与制订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2、承担县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性工作。
3、承担国家直管公租房的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以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
5、承担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和公众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承担房地产市场有关服务性工作。
7、承担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综合室、财务室、保障性住房服务股、市场服务股、房屋维修资金管理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5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双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1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8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77.82万元,主要是公租房建设完工,减少建设资金投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13.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77.82万元,主要是公租房建设完工,减少建设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13.8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28万元,占6.4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万元,占3.52%;行政运行支出437.52万元,占85.14%;住房公积金支出24.96万元,占4.8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78.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经费、其他商品与服务等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75%,主要是为了达到财政厅三保要求,运转经费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4.3万元,主要是响应县里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没有会议计划;培训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培训安排;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节庆、晚会等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1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86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