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牌湘农村镇银行最新惠企政策
1、无还本续贷。帮助暂时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到期贷款的小微企业进行续贷;
2、降低融资成本。我行今年以来,持续下调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有效帮助小微企业贷款客户降低融资成本。
3、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我行规定小微企业贷款3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
4、减费让利。我行减免小微企业客户一切手续费,包括企业账户网银保管费、支票出售费、柜面跨行转账费、挂失费等,还包括小微企业贷款评估费、抵押费等除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费用。
5、发放信用贷款。我行根据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特点,推出了纯信用贷款产品--“兴商贷”
兴商贷:
是指为双牌县域内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性活动而产生的资金需求,以其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借款条件:
(1)借款人户口在双牌县域内或者长期居住在双牌县域内并从事经商活动。
(2)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近半年银行流水明细(第一次贷款可提供其他银行流水);
(3)借款人经营状况正常,无不良嗜好;
(4)借款人信用良好,无重大逾期记录问题;
(5)借款用途明确,主要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周转;
(6)其他银行借款的必要条件。
经营项目条件:
(1)符合信贷政策。
(2)符合国家产业、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3)需经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完成相关手续。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期限与利率
(1)“兴商贷”金额根据借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规模、自有资金比例,结合借款人现有融资水平、经营活动规模、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经营项目的成长性和投资回报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3)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法定期限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有关利率定价政策,综合考虑各项成本、风险和回报率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为年利率5.52%-8.4%。
贷款审查与审批
信贷审查人员除对照办理条件进行审查外,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一分析借款人整体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综合考虑因经营活动投资而增加的家庭收益和风险,分析可用于偿还债务的借款人整体未来资金流,审慎评价还款来源的保障程度。
(2)综合判定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计划等融资方案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
(3)自客户交齐资料起,2个工作日以内,要给予客户贷款调查的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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