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领域技术改造融资贴息】
中央贴息: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 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地方贴息: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设备投资占贷款金额比例应不低于50%。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对项目一年期(含) 以上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1年。对设备投资和单笔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按合同金额1%给予项目企业补贴。对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补贴金额在基础标准上提高20%,对符合技术 改造指南重点方向的项目,补贴金额在基础标准上提高10%,两项可叠加,但不超过单个项目、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上限(单个贷款贴息项目不超过500万元、融资担保补贴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贷款贴息、融资补贴项目每年均不超过2个)。
注意事项:同一项目只能享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贴息、省级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其中一项,同一企业每年获得本政策补贴资金之和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
适用对象: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从银行机构获得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得高于贷款本金金额2.88%的水平安排财政贴息,单户民贸民品企业年度贴息金融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途径:向市县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
地方民族工作部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民贸民品企业的贴息资格和贴息金额向财政部门提出具体方案。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适用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支持措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
申请途径:向所在地的县级、市级人社部门申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适用对象: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全国系统名录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
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具体贴息标准为: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 以内(含)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1000-5000万元(含 5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5%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申请途径: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