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和《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湘组发〔201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双牌县泷泊镇2020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及以下(即 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双牌县户籍或持有双牌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办证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6日。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双牌县泷泊镇2020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
2、目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其他形式以此类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5、组织或参与宗教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有“村霸”情形的;
6、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7、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8、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的;
9、近三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撤销的;
11、其他不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8:30-18日17:00
报名地点:双牌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签订《承诺书》;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双牌户籍的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双牌县社区招聘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4、准考证由双牌县民政局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三日凭身份证原件到双牌县民政局203办公室领取;
5、报考人员提供的《双牌县社区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7、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于12月28日和29日到双牌县民政局203办公室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缴费)。
(二)笔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地点:请报考人员关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p.gov.cn/) “通知公告” 笔试时间地点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写作4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面试的时间、面试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增加吸食毒品尿液检测项目。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报考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含后期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替补。
3、定岗
对入围人员,双牌县泷泊镇人民政府按就近原则和工作需要定岗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作弃权处理。
4、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年限协议
所有聘用人员为非行政编制、非事业编制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有关工作职责、管理办法、待遇等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职称津贴、绩效奖金、“四险一金”四部分组成。),按照企业职工缴纳标准缴纳四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双牌县委组织部0746-7792820
双牌县民政局0746-7723507
双牌县人社局0746-7723662
监 督 电 话:双牌县人事考试纪检组 0746- 7792116
附件:双牌县泷泊镇2020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双牌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双牌县泷泊镇2020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最低服务年限 |
笔试内容 |
面试方式 |
其他要求 |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
5 |
35周岁及以下(即 1985年7 月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年 |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
采取结构化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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