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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公布实施2020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12-28 17:23
  • 来源: 双牌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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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限期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8]115号)文件要求,对于已超过三年未更新且未启动更新工作的地方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双牌县人民政府已就双牌县2020年辖区内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开举行听证会。

二、起草过程

为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资产管理和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限期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上轮编制的基准地价基准日期为20151130日,至今已达5年多,迫切需要开展新一轮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二)参照外地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双牌县2020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过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验收。20201216日,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布实施双牌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函》,更新成果才最终完成。更新成果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土地法不相抵触,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

双牌县自然资源局

20201224


相关文件:《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公布实施2020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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