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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牌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1-02-10 09:43
  • 来源: 双牌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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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几年,我县相继发生潘腾宇故意伤害案、卢晓清故意杀人案、4.20张晨故意杀人案、4.26周佳丰放火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我县实有重性精神障碍患者1100余人(属一、二级精神智力残疾病人510人),目前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897人,未纳入管理的有200余人,主要原因是由于摸排工作不全面细致、部门协作机制不畅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不到位、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不到位。根据202083日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的要求,县公安局起草了《双牌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该《办法》是落实县域警务工作的需要,为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服务管理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二、起草过程

该《办法》起草过程中,贯彻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对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办法》起草完成后,征求了政法、卫健、民政、司法、疾控以及管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工作重点乡镇等7家单位的修改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后,完成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四大部分:

(一)总则。围绕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文件的规定下,将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分类、分级。

(二)摸排、评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县平安办牵头,组织公安、卫健等部门对全县危险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卫健部门进行汇总并诊断评估,评估危险性为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公安、卫健部门要及时将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三)管控措施。各乡镇建立由卫健、民政、公安、司法、残联、平安办、社工机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根据评估结果指导村(社区)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治、服务、管理。对纳入管控的3级(含)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签约医生每年随访4次以上(含4次)并在随访中发现病情不稳、未接受治疗、未持续用药等情形督促监护人落实送医就诊、及时取药和按时服药等监护措施。监护人需履行好照顾、看管义务。各乡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各自履行好相关职责。

(四)其他。对发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逐一倒查,逐案建立“五查”专报制度,明确相关敏感名词的使用范围。

相关文件:《双牌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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