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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1-11-29 09:28
  • 来源: 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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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一、行文的必要性及依据:

1、《湖南省地方储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级粮油储备管理的通知》(永发改粮[2021]22号)。

2、县委926日常委会和县政府第52次常委会会议纪要。

3、为了规范我县应急成品粮的储备和管理,需制订《双牌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由发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照《湖南省地方储备管理办法》,起草《双牌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提交119日县政府常委会讨论稿),1115日经县财政修改,1118日经县政府办再次修改,现定稿《双牌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

1、我县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为400吨(大米),应急成品粮自20217月开始储备粮权和应急动用权属于县人民政府,任何时点实物库存不得少于储备规模。

2、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根据市级下达的粮食储备规模,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下达,承储企业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

3、大米质量为国家标准三级及以上,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承储企业必须具备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成品储存条件和加工、配送、销售能力。

5应急成品粮的轮换实行成本不变动态管理。原则上轮换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轮换周期内具体轮换次数和轮换时间由承储企业按照保持规模、保证质量、均衡有序的原则。轮换不得有架空期,任何时点实物库存不得少于储备规模。

6、应急救灾动用应急成品粮时,由发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7、应急成品粮储备费用补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季核实拨付至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8、县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应急成品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29


相关政策文件: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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