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我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0〕25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39号 )《永州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救助联办[2021]1号)和《永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
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要强化民政部门的牵头责任、必须要强化各部门间的配合、必须要有规范的工作流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必须要加强各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这些都为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特别是随着我国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工作的范围、目的、原则、对象、内容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需要予以系统、全面的重新规范。
三、工作目标
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满足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四、主要内容
1、明确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
3、规范了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分为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两种方式,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依申请认定,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实行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认定方式,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认定实行直接认定。
4、明确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其它救助帮扶任务和责任:以满足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困难职工帮扶等专项救助具体内容。
5.明确了低收入人口的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
五、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管理局)各司其职,民政部门做好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工作,其它相关部门统筹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制定,保障标准调整,资金监管发放和监督检查工作。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双牌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