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分享到:
关于《双牌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1-08-17 16:34
  • 来源: 双牌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已失效。市政府2018年第24次常务会议要求,对历年来的征地拆迁相关政策进行深入研讨,科学测算补偿价格,总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的经验与做法,依据2013-2017年五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物价指数等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出台了永政发[2019]4号文。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城建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召开了工作会议,广泛听取各部门的意见,经整理汇总后,结合我县实际,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并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双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经2021512日县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会议通过并实施。

二、文件出台依据

1.《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 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永政发〔20194号)。

三、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双牌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提高了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由17/人提高至23.8万元/人;搬家费、过渡费分别由1000//次和600//月,提高至2000//2次和1000//月。

二是合理调整了安置房安置面积。安置房安置由原文件中的一人户90㎡,每增加一人增加50㎡的标准调整为每人按70㎡(含公摊面积)的成本价确定安置房面积,实际安置标准比原《办法》有所提高,并更加合理。

三是房屋征收奖励等由原150/㎡提高至280/㎡,即入户调查奖80/㎡,按时签约奖100/㎡,按期腾房奖100/㎡。

四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补偿标准有所提高,钢混结构由原1350/㎡提高至1600/㎡,征收补偿标准提高了18%左右;砖混一类由1050/㎡提高至1350/㎡,砖混二类由1000/㎡提高至1250/,征收补偿标准分别提高了30%左右。

五是征收专业菜地青苗补偿标准由原2800/亩提高至6000-7000/亩,提高了250%

六是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水田由原来2000/亩提高到2800/亩,旱土由原来的1200/亩提高到2000/亩;对部分名优水果(草莓)类补偿整体提高了约50%

七是大幅提高了迁移坟墓补偿标准。以有棺有碑为例:由原2500/坟提高至5000/坟(有棺2500元加碑1500元和规定期限迁移奖励1000元)。

八是明确货币补偿安置的范围,共涉及七个街道、6个村、33个社区、1个集体农场的辖区范围内。

相关文件: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牌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主办单位:双牌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
湘ICP备14001799号 湘公安网备4311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