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文的必要性及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以及《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我县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请示行文发布。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局举办的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培训会。二是成立专班认真研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双牌县实际进行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三是针对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双牌县241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事项对应的县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五、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其中已采纳的意见是:1.县司法反馈:第73、74、75、76、77、78项县司法局无行政许可权限。2.县卫健局反馈:第185条增加《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第186条增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县发改局反馈:第2条的县级主管部门修改为县科工信局。
未采纳的意见是:县发改局反馈:第5条的县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均建议修改为县城管局。经与县发改局和县城管局沟通,未采纳县发改局意见。
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相关文件: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