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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双牌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2-10-28 17:12
  • 来源: 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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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及必要性

1、为了加强县级储备粮的管理,规范我县储备粮的计划、储存、动用、财务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

2、根据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22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公布),随着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现行县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已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完善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加快构建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的县级储备粮保障体系,十分必要。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时间

《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县级储备粮的计划、储存、动用、财务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适用对象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零陵支行等部门及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适用时间为:《办法》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今后省市相关储备粮管理办法有新的修改,我县再重新修订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说明制定的目的、依据及责任。第二章为计划,明确县级储备粮计划规模。第三章为储存,明确承储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购入县级储备粮,由承储企业组织实施。购入的粮食应当是国家标准中等(或以上)当年生产的新粮。第四章为动用,明确县级储备粮只有在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县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其他情况下才能动用。第五章为财务管理,明确了储备粮利息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等。第六章为监督检查,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县级储备粮贷款银行的监管责任及承储企业的责任。第七章为法律责任,明确个人、单位及承储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八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施行时间,解释单位。原201685日印发的《双牌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双政办发〔20167号)废止。

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1027

相关文件: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牌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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