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1、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2)《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
2、起草过程
根据县领导安排部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向东安县、祁阳市、江永县、道县、宁远县、新田县六个县市通过实地学习和交流经验,并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班子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几次研讨,形成了《双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
2023年3月14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就征求意见稿向县直部门、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征求了意见,2023年4月21日完成了各单位和个人意见的收集工作,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梳理汇总并达成一致。
4、法规部门审核
综合各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形成了《双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代拟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县司法进行备案和统一登记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54条,包含总则、房源筹集、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 申请与审核、 分配与管理、使用与退出、资产与权属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包括《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原则。明确了的公租房管理主管部门、责任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 房源筹集。包括编制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处置计划,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和房屋质量要求。
第三章 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第四章申请与审核。包括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平台,符合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审核程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审核职责。
第五章 分配与管理。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入住管理制度,并确定教育、卫生、乡镇和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备案制度。
第六章 使用与退出。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制度。主要是居住使用、租期年限、租金标准、租金收缴、腾房清退。
第七章 资产与权属管理。包括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的资产信息和权属管理制度。
第八章 监督管理。包括将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情况纳入监督考核,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审机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违纪违规的处理制度。
第九章 附则。说明本《办法》的实施时间和原《办法》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