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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时代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 发布时间:2020-11-06 09:58
  • 来源: 双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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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时代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941号)精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关于认真做好新时代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是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落实好现有社会公共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军属服务保障政策体系,提高退役军人军属服务保障水平,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对服务军地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社会尊崇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意见》的依据  

1、《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的意见》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时代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941号)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1.立足济难解困。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因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或因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灾害、意外伤害等特殊康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军属,在现行社会教助制度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给子定的帮扶援助。

2.强化精准施策。体现困难退役军人军属与其他困难群体的差异,优先优待困难退役军人军属。根据困难退役军人军属生活中存在的不同困难类别、不同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帮扶援助。

3.注重现实表现。对服役时间长、贡献大,退役后现实表现好的退役军人,优先予以帮扶援助。对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不当行为被纳入诚信体系“失信者黑名单”的不支持不配合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的退役军人不予帮扶援助。

4.整合部门资源。各部门主动作为、同向发力,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充分挖掘潜力,体现社会关心关爱。强化协调联动、主动配合衔接,提高帮扶援助工作质效。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残疾人员或因重病、大灾、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符合下列范围之一的,为帮扶援助对象:

1.移交安置在双牌县内的军队退役人员及其军属和入伍前户籍为双牌县户籍的现役军人的双牌户籍军属。军队退役人员包括退出现役的军队千部、志愿兵(士官)、义务兵军属指本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2.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双牌户籍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年满60周岁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参战参训伤残民兵民工等。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时代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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