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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荣华养殖场)
  • 发布时间:2019-01-14 11:09
  • 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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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荣华养殖场)
                                                       (第4批  2018年11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9 D430000201811020084 金星村(原沈家村)的猪场:1、气味扰民。2、粪水直排污染河水。 永州市双牌县 水,大气     2018年11月3日经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水产局、茶林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件情况属实。
    此投诉件在交办件下达前,我县已在处理中。2018年8月28日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水产局、茶林镇人民政府对永州市荣华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其废水直排河中。    11月3日调查时该养猪场存栏981头,猪粪经人工收集后,堆放在厂内,但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彻底,沼气池未运行,污水经沉淀池后直排河中。猪场旁边的公路上有臭味,村民居住地离猪场较远。
属实     处理情况:对该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外排入河的行为,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30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治理决定书》(双环责限字〔2018〕3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双环罚告(听告)〔2018〕27号),2018年10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双环罚〔2018〕27号]),对永州市荣华养殖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了人民币伍仟元的罚款,罚款现已缴纳到位。
    整改情况:2018年10月28日永州市荣华养殖有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湖南恒之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拿出了污水处理方案,并于2018年11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工程合同。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难度较大,难以达到治理效果,该养猪场自愿退养,于2018年11月17日与茶林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双牌县畜禽养殖场退出养殖协议书》,完成退养之前养殖场内的废水由养殖场使用洒水车将废水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养殖产生的猪粪收集至厂房进行发酵后转运至农田用做有机肥。现该养殖场已于2019年1月9日前按照协议规定将场内所有牲猪退养完毕,对养殖场的相关设施进行了去功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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