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双禁毒通〔2019〕1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区禁绝毒品原植物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非法运输、非法携带、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
三、凡被发现非法买卖、非法运输、非法携带、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四、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对积极检举揭发非法买卖、非法运输、非法携带、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协助收缴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以及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将给予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奖励,并对积极检举和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双牌县公安局0746-110或0746-7723720;
双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0746-7726021。
双牌县禁毒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