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打鼓坪国有林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打鼓坪国有林场党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林场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交办的20个整改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林场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党委书记韩永华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林场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召开林场党委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内容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林场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韩永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鼓坪国有林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党委书记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林场党委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强化成果运用。林场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截至12月9日,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县委第四巡察组共向我场党委反馈四方面20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10个)。
1.理论学习有欠缺。一是没有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如,2023年6月5日至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的讲话精神。二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上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放在第一位。如,2021年12月6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第三项议程。
整改情况:一是补学规定内容。在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党委会议上,由党委书记韩永华传达学习2023年6月5日至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放在第一位进行传达学习。2024年以来,在1月12日、3月26日、5月24日、8月15日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上均组织开展了理论学习。
2.政治建设不够有力。一是政治统领作用发挥不强,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意识不强。如,在2023年省委巡视双牌期间,因财政没有发放离退休职工的2000元生活费补贴,部分职工会同其他两个国有林场,通过书信等形式到省委巡视组上访。二是执行国有林场改革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稳妥抓稳控。林场党委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向稳向好发展。9月18日,林场党委书记韩永华及分管领导刘兴辉到县委、县政府劝阻职工上访,并参加了当天在县信访事务中心召开的国有林场反映退休职工待遇信访问题见面会。到2023年12月27日,林场227名退休职工的生活费补贴2000元/人共计442333.31元全部发放到位。二是明确编制。根据《中共双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双编会〔2023〕3号)和《关于阳明山、打鼓坪、五星岭、泷泊国有林场等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双编办发〔2024〕2号),核定双牌县打鼓坪国有林场编制数量。三是落实编制实名制。根据《关于明确县打鼓坪国有林场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名单的函》(双编办函〔2024〕3号),林场实有人员到2024年1月已经纳入事业编制进行实名制管理。
3.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够。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全面。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至今都未组织学习。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未整理归档,2020年只有5次中心组学习资料,2021年只有2次中心组学习资料,存在缺学漏学现象,2022、2023年中心组学习资料均缺会议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无法向检查组提供个人笔记本记录。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2023年林场均缺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的相关资料,2022年没有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四是阵地管理有漏洞。未严格执行新闻上稿“三审制”,未严格执行审核审查,未建立相应的台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缺少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栏。五是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不足。未建立网评队伍,没有制定舆情处置预案等,对本单位的网络舆情风险隐患没有仔细排查梳理,没有建立相关的应对处理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涵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党的全会精神等内容。二是规范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开展,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遵照自学、集中学习、中心发言、集中研讨、组长小结、学习通报等六个环节进行学习,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提高了学习效果。三是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完善阵地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责任主体,加强对各类阵地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五是建立和完善了舆情监测机制,提高舆情应对的时效性;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提高舆情应对的准确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舆情应对意识和能力。
4.保密工作有短板。一是履行“党管保密”职责有差距。未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党委学习保密知识未常态化。近三年,未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未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二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新闻上稿,如,保密委员会未及时成立、调整,未对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未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纳入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考核兑现。三是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存在不足。如,无涉密文件、定密、涉密采购等保密管理制度。存在定密不当的行为。如,在2021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学习方案定义为秘密,近3年未开展保密宣传宣教活动,保密检查开展过少,保密检查内容简单,并且未对存在问题的股室下发整改清单,无保密工作相关总结,近三年自查自评资料不齐全。涉密人员、涉密文件、保密室及计算机等管理欠规范。如,无涉密人员管理相关资料,业务能力不足,文件管理不规范,登记台账要素不全,保密室无监控,无人员出入登记表,涉密计算机无标识,未安装“三合一”管理软件,办公室一台非涉密计算机中储存涉密文件登记表,打印室电脑中存涉密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在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党委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是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打鼓坪林场2024年保密工作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成立保密委员会,确定相关人员工作责任,要求开展保密培训,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三是制定了打鼓坪林场保密工作制度和2024年保密工作检查计划。四是规范管理。对接县保密局建设了保密室,配备了保密电脑等设施设备。
5.统筹林场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一是发挥林场的资源优势不够。林场党委立足林场资源地理优势,在全域旅游、林下经济、基地建设等方面主动谋划不够,打造精品的措施不多。如,万亩原生态青钱柳,连续四年投入资金60余万元进行抚育和产品开发,但精准打造地理标志产品意识不足。青钱柳品牌挖掘不深,没有形成品牌效应,经济效益较差。二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滞后。打鼓坪省级森林公园在2008年1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但直到2022年才完成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旅游开发、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2021年投入71900元修建森林公园内瞭望台至倒沙漯游步道14.38公里。2022年投入45000元在森林公园内九公里北侧山顶处修建防火瞭望台。2024年投入18360元对西冲公路进行砍草除灌。2024年6月受连续强降雨影响,森林公园内道路受损非常严重,林场立即组织施工队伍对道路进行抢修。二是积极申报项目支持。2023年争取省级林路养护项目对瞭望台至老山沟的道路进行改(扩)建。2024年积极争取圩漯工区管护用房设施完善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管护用房护坡水毁修复。三是树立品牌意识。在2023年申请七星寨青钱柳商标没通过后,于2024年1月28日成功注册了石峰漯青钱柳商标。四是开展科技合作。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专家团队合作共同完成“伯乐树苗木繁育技术”科技攻关项目,于2023年11月通过省级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被评定为“居国内先进水平”。五是积极落实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根据2022年6月10日《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湖南双牌打鼓坪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新编(2022—2035年)>的批复》(湘林保函〔2022〕9号),打鼓坪省级森林公园实际落图面积2151.15公顷,其中生态保育区667.3公顷、核心景观区760.48公顷、一般游憩区697.93公顷、管理服务区25.44公顷。
6.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未到位。一是政企不分。打鼓坪林场成立下属双牌县紫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用于承接各类工程项目,人、财、物均由林场管理,公司与林场合署办公。二是政事不分。打鼓坪林场仍然承担棚户区改造、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的职能,未划入所在地政府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2022年3月以来,双牌县紫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承接任何工程项目。二是做好公司转让准备。因该公司印章不慎遗失,2024年9月6日在《三湘都市报》的A07版面公示了遗失声明,为下一步注销或转让公司做好准备。三是处置公司资产。根据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该公司名下位于县工业园城北路市场对面一处2319.36㎡的土地,列入2024年全县国有房屋、土地不动产资产处置范围,拟将该宗地进行挂牌拍卖,目前已经开展测量入库和请示批复工作。四是加快施工。2023年12月25日,林场安排由刘兴辉、蒋德武、龚新宏组成的验收组到棚户区一期验收双创环境整治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林场按程序支付苗木及劳务费,给小区住户提供一个更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加快施工。五是协调对接小区移交。经与青龙洞社区对接,社区觉得林场棚改小区居住人员比较复杂,管理难度和资金投入较大,目前只能由林场自行管理,社区愿意参与共同管理。
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一是化解债务不力。2023年欠缴“五险一金”844.02万元,职工反映大,但林场没有拿出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干部职工意见大,工作动力不足。二是未按规定代缴税款。三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有序化解存量债务。2024年以来,为蒋怀生、杨利志、严谨、尹顺福、张队华等5人退休和周传洪调动的“退一缴一”手续,共计支付欠缴养老保险金283128.12元,补缴蒋怀生、杨利志、严谨、尹顺福、张队华等5人住房公积金205988元,补缴周传洪住房公积金44608元,存量债务在不断减少。二是不新增债务。从2020年10月起,我场每月按时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2021年以来林场没有新增债务。三是规范税款。2024年以来,除以工代赈项目和特别规定的工程项目以外,严格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在节假日和极端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提示或通知,安排部署和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场级领导不定时到所联系工区调度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以来,林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8.关心基层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不够,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滞后。一是棚户区附属工程没有完工。开发区棚户区还有路灯、园林绿化等附属工程没有完工建设,给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二是基层工区和护林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江村工区的油罗漯、洞竹漯、白竹漯等几个护林点基础设施破旧不堪,没有安排进行修缮。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完成棚户区附属工程。经过前期摸底和初步预算,结合“潇湘安居”工作需要,林场危改办于2024年8月12日向林场递交了《关于林场开发区棚改房第三期小区安装路灯的报告》,目前已完工。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经初步调查摸底,江村工区已经拿出洞竹漯、白竹漯、油罗漯三个护林点的维修预算,并向林场递交了请示报告,经2024年8月15日场党委会议研究,明确对洞竹漯、白竹漯、油罗漯三个护林点进行简易维修,以确保护林员正常巡护和生活。2024年积极争取圩漯工区管护用房和温头漯护林点设施完善项目,分别用于管护用房护坡水毁修复和基础设施完善。
9.林业项目管理比较混乱。一是项目实施存在重叠现象。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按项目分类建立专账。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款项。2024年8月20日已将世界银行贷款面积重叠退款至县财政局企业股,共计98000元。二是严格按规定管理项目资金。我场经与县林业局对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中央预算内资金可以与外资项目重叠,但中央预算内资金相互不允许重叠。下一步,我场将积极学习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管理林业项目,目前林场已经按项目分类建立了专账。
10.法治建设意识淡薄,法律顾问雇而不用。林场2019年与湖南云虹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0年签订营林生产合同时没有咨询法律顾问,签订的合同不规范,责任划分不清。2020年江村工区温头漯间伐作业出现人员死亡事件,林场赔付死亡民工家属54.98万元。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也未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整改情况:对于2020年林场江村工区温头漯间伐作业出现死亡,因当时我场聘请的湖南方虹律师事务所,其法律顾问何进平系公职人员,不符合相关政策,其间,何进平正被纪委监委审查,故不能参加协调事宜,但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了报,得到同意后进行了相应赔偿。鉴于当时的工区支书、主任都已退休,林场已对时任支书秦递林、主任何红善进行了提醒谈话。我场于2023年5月19日与湖南毛旺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毛善学为林场的法律顾问,其代理我场受理了人事劳动关系一案以及提前退休职工诉县人社局和林场一案,并对我场的劳务派遣等合同进行了把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5个)。
1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传导压力不够。2020年以来,林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近3年没有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二是问责不到位。2020年打鼓坪林场江村工区温头漯间伐作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未被问责。三是管党治党宽松软。2020年以来,林场干部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醉驾等行为,处分3人,其中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是部分干部工作态度散漫。林场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抓得不紧不实,干部未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迟到早退现象较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林场党委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进行责任追究。针对2020年江村工区温头漯间伐作业出现的安全事故,鉴于当时的工区支书、主任都已退休,林场已对时任支书秦递林、主任何红善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周仁顺、蒋汉乾、邓武毅、陈艳等违反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了相应的处理,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林场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干部职工。四是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林场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制定了《双牌县打鼓坪国有林场作风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对迟到、早退现象进行严肃处理,以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12.参加培训不够规范。一是参加培训未经批准。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第三条规定的要求,2020年至2023年出省参加的3次培训(12人次)均未上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二是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2023年第一、二期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专题培训班(技术类)自然保护建设与管理培训对象为“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此次培训的4名人员中1名办公室主任,1名财务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党委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二是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人员参训合理合规。2024年以来,林场没有出现未经批准参加培训和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对于参加培训的不符合条件人员,林场已经给予了批评教育。
1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开支票据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发票附件未盖附件、银行转讫等印章。二是跨多年度报账。四是借支大额备用金。五是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报账程序。2024年以来,我场严格要求按规定程序报账,并规范填写凭证。已责成财务人员将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强化往来账清理。截至2024年9月底,已经清理收回借支款项8笔共计992500元。三是催收账款。我场于2024年4月9日向相关单位发出催款函,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归还借款。
14.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存在流失风险。一是2017年林场与10名林场职工签订承包单江工区面积309亩的国有林地经营合同,未明确租金金额。二是合同承包方更改为苏展后,未向林场报备。三是擅自更改合同规定。上述合同规定种植内容为杉条林,承包人苏展擅自改变种植品种为黄桃和茶叶。四是2015年林场与永州锦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林地租赁合同后,乙方没有履行合同,后续13万元租金无法收回,且该发包地块一直荒废,时间达8年之久。
整改情况:2017年,林场与10名职工签订了承包单江工区面积309亩的国有林地经营合同,虽未明确租金金额,但确定了每亩交材1.5立方米。后10名职工转租给苏展,用于种植茶叶和黄桃,开展扶贫产业项目,因木材市场行情变化大,我场与苏展几次就租金协商未果。2015年林场与锦林公司签订林地租赁合同,后因锦林公司次年造林成活率低,导致申报项目失败,再加上其公司法人因违法判刑,欠款一直无法收回,后与该公司股东商议,但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因无力偿还后继13万元租金,现双方正在商议相关处理方案。以上两处山场,如再次协商不成,我场将争取法律手段,走司法程序。
15.资金管理不严。一是违规给其他单位发放费用。二是违规发放“二优一先”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政策执行,杜绝该类似情况发生。二是规范管理。根据《永州市财政局 中共永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州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行〔2018〕3号)中明确,“党建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在各单位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开支,由各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但我县国有林场均没有纳入部门预算,县财政也没有安排预算公用经费,目前我场只能通过行政经费来拨付。2023年以来,我场没有评比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也没有发放奖金。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3个)。
16.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重业务轻党建行为比较突出。2020年、2021年、2023年没有专题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二是组织生活不正常。三是“三会一课”不够规范。如,机关二支部2020年和2022年上党课次数不足4次。四是党员“双述双评”制度执行缺位。如,机关一、二支部2020年没有召开“双述双评会议。五是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机关一支部两名委员2021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问题清单与2022年内容雷同。六是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2020年机关一、二支部换届过程中,支部书记没有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进行选举。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会增加研究党建工作的频次,2024年以来共研究党建及相关工作5次。二是确保党建工作力量。明确党建室主任和专职党务工作者。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组织党委、党委成员、各党支部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建相关业务知识,读懂熟用《基层党支部工作实务操作手册》。四是责令整改。要求各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双述双评”,对于雷同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予以纠正,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17.落实“三重一大”集中决策制度有差距。一是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非党领导参加党委会并发表意见。二是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如,2020年4月13日研究207国道三层宿舍楼出租和2022年1月27日研究年终困难户家庭困难户走访,党委书记首先表态发言。三是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无研究支付会议记录。2022年桃木漯408亩造林14.28万元、2023年29.83万元,机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款等未上会研究。四是非党领导参加党委会研究人事工作。如,2020年12月22日研究人事工作和2022年6月30日干部推荐的党委会议,均有非党领导参加表决。五是会议记录应付了事。如2020年10月12日讨论申请伤残津贴的问题和2023年8月14日讨论乡村振兴、防火隔离带建设等仅有议题和决议,无班子讨论发言记录,只有主要领导一人表态发言,无法反映会议的真实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制度要求。制定了《双牌县打鼓坪国有林场“三重一大”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责令整改。要求党委书记严格执行末位静态制。非党领导不得参加党委会并发表意见和研究人事工作,大额资金支出要提前通过党委会研究并附会议记录。严格按标准开展会议记录,已经予以规范。
18.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提拔重用干部程序缺失。2022年11月3日,2名干部提拔任用,均未对其开展谈话、公示等程序。二是存在临聘人员。根据2020年11月27日中共双牌县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全县各单位临时用工必须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从2020年11月27日起,严禁各单位再次私自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并对已经签订的合同进行清理”。林场现有7名人员,仍然采用每年签订临时用工合同方式,其中4名人员已超过10年工作时间。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在2024年5月24日的党委会议上,组织深刻学习2020年11月27日的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相关科室和工区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用工、严格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对提任的江村工区主任钟红友和支书李新军重新开展谈话和公示等程序。三是认真清理临聘人员。韩永华同志于2024年5月21日就临聘人员聘用问题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了详细说明。根据劳动仲裁意见,张振锋、龙晓婷、罗芳、何涛四人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2023年5月26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7月5日与林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加强了日常管理。对于袁先洲、蒋菁、蒋海艳三人,林场已于2024年6月1日与永州市人和人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签订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规范用工。今后对于在林业生产过程中的临时用工,也要求必须采取劳务派遣方式。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力(2个)。
19.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林场党委在2020年8月25日研究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共性问题,直至2023年11月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单位前再未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在巡察进驻之前,我场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历次制定及修正概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1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组织详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强化调度研究。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3月9日反馈意见后,我场于3月26日组织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月2日,组织召开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5月16日,组织召开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
2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年巡察反馈“违规报销学历教育学杂费”问题,有2人学历提升教育学费(合计2.8万元)未按规定完全清退到位。
整改情况:已全部退缴整改到位,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政策执行,杜绝该类似情况发生
四、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国有林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有林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林场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国有林场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党建引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国有林场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双牌献策出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7860001;电子邮箱:34520469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