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及其他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双牌县继续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上述问题线索,并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实施转为常态化工作,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是本辖区内发现以下执法问题的,可依法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违规异地执法主要包括: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趋利性执法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
(三)乱收费问题。乱收费主要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问题。乱罚款主要包括: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问题。乱检查主要包括: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
(六)乱查封问题。乱查封主要包括: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七)其他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执法不作为主要包括: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企业依法申请和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2.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情形包括:同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执法事项的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或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标准或要求相互冲突,导致企业无所适从;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规范变相增加条件、设置门槛;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不合理,裁量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不统一,造成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等行为,以及其他没有法定依据擅自减损企业权益,增加企业义务的行为。3.不文明执法包括:行政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无证执法,不规范使用证件、标志标识及执法装备,没按规定着制式服装;未按规定两人以上执法以及执法辅助人员单独执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等不文明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46-7880348;
(二)举报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良村1组(双牌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邮政编码:425200;
(三)举报邮箱:spxzzf@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二)主要受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三)反映问题或提供线索,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四)问题线索受理过程中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严格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严格保密相关信息和隐私。
双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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