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30009/2019-14249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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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双牌县人民政府网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在全县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 |
统一登记号: | SPDR—2019—00009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双政函〔2019〕38号 |
SPDR—2019—00009 双政函〔2019〕38号
双牌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的
通 告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19〕296号)等法律法规,双牌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车辆一致性证书》不符的货运车辆,均属于整治范围。其中大中型货运车辆和农用运输车为重点整治车辆,以整治货运车辆非法加高栏板、加装假轴为查处重点,集中查处以下严重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点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三)货运车辆加装假轴(悬浮轴)的违法行为。
(四)擅自加高货箱栏板、加装钢板、改变灯光装置的违法行为。
(五)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车型结构的违法行为。
(六)货车超限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尾部标志板及其他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望各货车经营业主和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共同维护全县的交通安全。
三、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检举揭发涉及货车非法改拼装的违法活动和线索,凡经查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对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746—7723763
0746-7726705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9日
《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的通告》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