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 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双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 |
县自然资源局 |
2 |
双牌县火化区域划定 |
县民政局 |
3 |
双牌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
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