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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05 10:27
  • 来源: 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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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及种养大户:

为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发崛起战略,充分发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引导作用,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申报2020年度双牌县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类别(范围)

(一)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项目。主要包括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环保(水污染防治技术)等领域,近两年内试验、示范、推广、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并产生明显的示范推广价值,具有产业发展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支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支柱传统产业,支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改造和提升特色优势传统产业等项目。

(三)研究经费投入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包括一是根据相关部门核定的数据,对2020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排位在前的企业,给予补助;二是对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研发经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以上项目凭相关证明材料,资金主要采用后补助方式。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要包括, 2020年度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输入、技术输出的技术转移合作项目,给予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的补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包括2020年度举办的科普活动。以上项目凭相关证明材料,资金主要采用后补助方式。

(五)科技创新项目。主要是对承担2020年度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双牌县军民融合及新材料产业链建设工程项目等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通过考评后给予资金补助,项目凭相关证明材料,资金主要采用后补助方式。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

(二)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须在双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环保节能达标;

(五)近三年没有因安全生产、税务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处罚;

(六)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科技创新能力强。

三、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已承担中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单位,项目到期而未提出验收申请的,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2)申报单位所申请的项目曾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计划立项且已获得补助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3)连续2年获得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

(4)项目未产生经济效益;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优先支持的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填报了研发经费投入月报和年报;

3)申报认定为省级星创天地和众创空间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4)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01110日,逾期不受理。

五、项目申报程序

由申报单位写出申请,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意见,报县科工信局(304室),初审合格后,会同县财政局实地考察,经评审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联系人:唐强    电话:18974659327                 邮箱:676457658@qq.com

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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