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017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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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8-03-01 17:35 - 名称:
双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 定 - 文号:
(一)办公室
负责局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上传下达和督查督办,拟定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信访和收发、接待、车辆使用管理、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治安保卫工;负责登记保存物资的监督管理和没收物资拍卖处理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执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局系统专项经费、事业经费、预算外资金使用计划的拟定报批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基建计划以及各类执法装备、办公设施等资产添置的计划报批工作;负责控购申报和固定资产核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城管规费和罚款收取工作及其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和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标语牌、霓虹灯、画廊、橱窗等场地的规划制定,经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拍卖、招租等具体管理行为。负责所有违法案件的定性、执法文书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协调各中队的执法工作;负责城区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牵头组织工作;负责联系有关职能划转部门的工作;负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城市执法案件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承办国家、省、市关于法制建设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执法队伍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使用情况督查;负责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参与县城城市规划初审和市政公用设施放线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级考核、干部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局中心级学习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局系统党建、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及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局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验收、评比工作。
(四)市政设施管理股
负责城区公共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区公共交通的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工程质量,配合查处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违法行为;负责编制县城车辆清洗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区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对县城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占(破)道和审批工作。
(五)燃气热力及照明管理股
负责编制城市燃气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燃气热力企业的资质审定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供气单位的经营管理、优质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包括燃气安全管理、资质审核管理、器具安装使用维修监督管理等,规范燃气热力市场;负责燃气企业的资质申请、报批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给排水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管理股。
负责城市给排水(含城北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审定核发;负责全县城镇供水的水质监测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负责城区污水处理、污水管道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垃圾的集中处置和垃圾处理场的营运、管理工作。
(七)环卫管理股
负责城区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医疗废物除外)的管理、调运工作,核准渣土运输队伍,规范、管理城区渣土调运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
(八)数字城管中心
受理县城的供水、供气、路灯、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堵塞与井盖破损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渣土撒漏等投诉,并按要求负责分类交办处理;负责对县城(含城北新区、城东新区)城管服务热线“ ”办理工作的考核;配合协调处理投诉事项,并对处理情况督办。
(九)机关直属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使省政府湘政函(2006)72号批复规定的区域内所有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和群团组织负责人职数按有关规定及章程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