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0563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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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6-04-21 17:21 - 名称:
城镇燃气典型问题隐患案例 - 文号:
某餐饮店在不具备安全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2026年4月9日,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饮店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该早餐店使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减压阀。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规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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