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06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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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05-27 11:44 - 名称:
双牌县财政局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双牌县财政局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意见。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和部门预算,汇总全县部门决算和财政总预算;受全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对财政性资金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全县的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县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全县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设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预算绩效管理股、国库股、会企股、经建股、农业股、行财股、社保股、政府采购、信息中心、投资评审中心、监察室、人教股、工会、综改办等17个职能股室,设乡镇财政管理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局、财政监督检查局及国有资产管理局等5个副科级单位。双牌县财政局机关现有在职职工87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人员52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4人,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人员16人,遗补人员8人,临时聘用人员8人。单位实有车辆5台,房屋建筑物面积2695平方米,计算机80台,复印机5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41台,壁挂式空调18台,柜式空调10台,摄像机1台,电话31部,网络通讯设备6套。
三、本年预算总收入1389.54万元
(一)、正常经费拨款867.00万元,其中:1、工资、津补贴、离退休及遗补拨款398.80万元;2、公用经费8.2万元;3、征管经费460万元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10万元;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安排21万元;
(四)、专项拨款59万元(非税收入票据10、预算绩效管理5、国有资产管理6、财政监督5、部门预决算5、金财内网改造11、非税收入执收系统运转维护费7);
(五)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
(六)上年结转422.54万元。
四、本年预算总支出1389.10万元,其中:
(一)单位运转支出1035.5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74.7万元:基本工资151.8万元;津贴补贴101.6万元;奖金95万元(含第十三个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66.3万元(含医保50万元、养老保险10万元、助残资金2.1万元、工伤保险4.2万元);5、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60万元,主要是临聘人员工资、加班及值班补助等。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6.10万元:办公费40万元;水电费16万元;银行手续费0.15万元;邮电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印刷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15万元;维修费16万元;劳务费1万元;租赁费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计生、扶贫帮困、综治维稳、党建、联乡、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70万元:退休费111.50万元;生活补助4.3万元,系遗补;奖励金3.30万元,系独生子女奖励金;救济费5万元;住房公积金39.6万元;其他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00万元。
(二)单位项目支出353.6万元:
1、财政监督检查8万元;2、党建工作10万元;3、“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国有资产平台建设等支出40万元;4、政务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5万元;5、安全生产5万元;6、文明标兵单位8万元;7、民兵应急分队10万元;8、机关创森支出5万元;9、财政“六五”普法5万元;10、“四风”问题专项整治2万元;11、文明县城创建及美化亮化20万元;12、项目规划、编制、评审及其他165万元;13、“三严三实”专项整治3万元;14、社会管理创新10万元;15、关心下一代、老年经费(门球比赛)10万元;16、财政十三五规划编制5万元;17、档案管理2万元;18、综合治理2万元;19、廉政建设2万元;20、干部职工培训15万元;21、非税、部门预算软件维护费11.6万元;22、联乡联村、计生等支出10万元。
五、收支结余0.44万元。
六、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没有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凡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核定增列收入及支出,年终报告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