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
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
,
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
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
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
依法提出抗诉。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
(八)、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以及其他应由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
(九)、负责抓好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
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严格执法、强化监督
,
着力促进检察业务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
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注重规范司法行为
,
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和高检院部署
,
结全我院实际,扎实做好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前期准备工作
。
2、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
符合《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县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到量入为出
,
收支平衡,突出重点
,
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程序
,
确保检察部门经费得到正常有效发挥。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
强化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
自觉接受社会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圆满完成检察各项工作任务
。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
对属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采购和劳务需求,要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办理
。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
,
我院内设科室局15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
内设科室局分别是办公室、案管办、政治部、监察科、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法警大队、技术科、控申科、民行科、预防局、监所科、林检科等15个科室局
。
我院政法编制数为46人
,
实有政法在编在岗人员40人;临聘人员15人
;
退休人员14人。
我院公务用车及办案用车车辆编制数7台
,
实有公务用车及办案用车7台。
四、部门收支概况
1、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953.46万元
。
其中:经费拨款532.96万元;专项拨款5万元
;
上级补助收入205.5万元;上年结转210万元
。
2、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953.46万元
。
其中,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471.11万元
;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25万元,是指为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
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等;(3)对家庭及个人补助支出34.76万元
。
项目支出:(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75.44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98.9万元
。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46万元
,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79.12万元
,
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4.34万元
,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75.44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98.9万元
。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检察办案任务或检察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侦监、控申等业务部门办案差旅费、侦辑调费、办案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
其中: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支出113.88万元;2、公诉和审判监督等业务部门办案支出52.56万元
;
3、办案设备购置98.9万元,4、其他办案支出9万元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8万元
,
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8万元)
,
元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略高,主要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50万元
。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9万元
,
其中车辆购置预算50万元;信息网络维护13.9万元
;
办公设备购置等35万元。
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