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镇2017部门预算编报
说明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财税方针政策
,
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
指导全镇财政工作。
(二)制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
(三)编制年度镇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
;
编制镇直单位综合财政预算计划和部门预算,编制镇财政总决算
;
汇总全镇财政总决算。
(四)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
(五)拟定农业税收法规的实施细则及征管规定和办法
。
(六)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落实
,
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收费票据
。
(七)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
,
执行并组织政府采购工作,制定并执行全镇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划》
。
(八)管理国有资产
,
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
(九)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
,
负责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
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十)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
(十一)负责财政有偿资金、财政归口政府性基金的管理
。
(十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
执行和拟定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
(十三)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全镇会计业务
。
(十四)监督财税方针政策
,
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十五)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
,
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
(十六)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2017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
,
编制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单位预算执行
,
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镇财县管”和“村财镇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3、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
,
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4、负责镇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5、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三、单位基本情况
麻江镇政府现有职工41人
,
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21人
,
退休人员7人。单位实有车辆1台
,
房屋建筑物面积1200平方米,计算机11台
,
传真机1台,打印机3台
,
复印机1台,立式空调4台
,
电话6部。
四、本年预算总收入367.9万元
(一)、基本工资133.4万元
;
(二)、津贴补贴127.5万元
;
(三)、公用经费80万元
;
(四)、其他收入18万元
;
(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9
;
五、本年预算总支出367.9万元
,
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76.8万元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4万元
;
2、津贴补贴104.5万元
;
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3万元
。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含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费13.6万元
;
印刷费4万元;水费0.4万元
;
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
;
公务用运行维护费3.5万元;差旅费4万元
;
维修(护)费2.5万元;会议费3万元
;
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
;
劳务费1.59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1.2万元
;
福利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万元
。
其中退休费1万元
,
住房公积金23.0万元,生活补助1.4万元
。
六、本年收支两抵余额0万元
。
七、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
,
没有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
,
凡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核定增列收入及支出
,
年终报告人大。
麻江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