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侨联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本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团结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
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围绕经济建设
,
广泛深入地开展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的工作
。
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双牌投资及兴办各种公益事业,并为侨属企业、侨资企业提供服务
。
(4)制定全县侨联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
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办全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委员会决议的实施
。
(5)积极参政议政
,
参与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工作。
(6)密切与海外侨胞社团的联系
,
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和政府制定侨务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
(7)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的要求
,
认真开展侨务工作,为祖国的统一大业服务
。
(8)指导全县侨联组织的业务工作
。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侨联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核定人员编制3名,实有人数2名
。
主要资产有:计算机3台
,
打印机1台,空调2台
,
办公桌椅3套,电话机1台
。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7年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单位组织收入47.23万元
,
其中正常经费拨款29.61万元,专项拨款10.0万元
,
上年结转7.62万元。
(二)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单位基本支出34.33万元
,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9万元(基本工资9.51万元、津补贴6.23万元、奖金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85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0.6万元)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82万元(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取暖费0.09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护费0.6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2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万元(住房公积金1.92万元)。
2、2017年单位项目支出12.9万元
,
其中办公费0.65万元,印刷费0.52万元
,
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6万元
,
租赁费0.10万元,会议费8.55万元
,
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其他交通费0.63万元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侨联工作需要
,
结合实际,2017年县财政需安排侨联总预算47.23万元
,
预算总支出47.23万元,收支平衡
。
四、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
,
没有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
,
凡上级追加资金或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相应增列收入和支出
,
年终报告人大。
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