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协调处理县内山林权属纠纷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派的山林等权属纠纷的应急处理
;
2、负责协调和协助省、市调处跨省、县的边界纠纷
;
3、受县政府委托
,
负责起草关于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有关专项规定,并组织实施
;
4、负责全县山林权属纠纷的排查、数据统计、工作布置、经验总结、关系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
;
5、受县政府的委托
,
承担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6、负责乡镇之间和乡镇请求县政府调处的山林权属纠纷的立案、勘查、调解、处理
,
并受县政府的委托,办理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案件
;
7、负责对乡(镇)、场山林权属纠纷调纠人员的业务培训
。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县编办(双编办发[2016]13号)核定
,
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是2016年11月新成立的副科级Ⅰ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定编7人
。
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00平方米
,
小型计算机4台,复印机1台
。
三、部门收支概况
1、2017年初预算收入10.50万元
,
其中:本年县级财政拨款(补助)10.50万元。
2、2017年初预算支出10.50万元
,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94万元,包括办公费1万元
,
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0.65万元
,
邮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万元
,
差旅费1万元,会议培训接待费0.9万元
,
工会福利费0.8万元,劳务和其它服务支出1.29万元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
,
其他工资福利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
,
其中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
,
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万元
。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
4、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县林业纠纷调处事务中心整体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
林业调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