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县13万农业人口和城居3.3万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开展、培训、检查考核、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养老金等一系列工作
。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确保60岁以上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
按时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三大块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长
,
维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平稳、快速发展。
三、单位基本情况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副科级单位
,
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共8人,其中临聘人员1人
。
小车一部。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7年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预算收入2441.4万元
。
其中财政正常拨款:90.4万元(工作经费50万元、工资21.6万元、津补贴18.8万元);其他收入36万元
;
上级补助收入2315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
(二)、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基本支出121.4万元
,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万元(含工资15.5万元、津贴1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9.5万元(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手续费0.3万、水电费0.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费培训费1.5万元、会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万元
。
项目支出2315万元
,
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
,
结合实际,2015年县财政需安排我局总预算2441.4万元
,
预算总支出2436.4万元,,结转下年5万元
。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万元
,
与2016年度齐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
。
六、其它情况说明
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
,
没有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
,
凡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核定增列收入及支出
,
年终报告人大。
新农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