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13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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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8-16 19:38 - 名称:
2018年双牌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 文号:
2018年双牌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135”产业带、乡村旅游景点、农家乐、电商平台建设,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决策部署,着眼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步伐,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着力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确保产业扶贫资金扶到点上、帮到根上,确保贫困农户发展一项以上稳定的增收项目。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地资源和生产条件,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利用金融支持激活主体要素,重点从种植、养殖、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方面,培育成型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不断提高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到2018年底,全县扶贫产业体系得到巩固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保持在5万元以上,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扶贫产业发展。各乡镇(管理局)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已确定的扶贫产业,并根据全县“135”产业带(即以泷泊、打鼓坪等乡镇为重点的1万亩猕猴桃产业带,以企业为依托,带动全县农户养殖森林土鸡100万羽以上,以泷泊、五里牌、理家坪、江村、麻江等乡镇为重点的3万亩特色果蔬产业带,以阳明山、何家洞等乡镇为重点的30万亩楠竹产业带,以茶林、麻江、五星岭、塘底、上梧江等乡镇为重点的5万亩药材产业带,以阳明山、上梧江、打鼓坪、泷泊、茶林等乡镇为重点的5万亩茶叶产业带,以上梧江、塘底、江村等乡镇为重点的5万亩虎爪姜产业带,以五星岭、塘底、麻江、江村、理家坪等乡镇为重点的50万头牛羊和特色养殖。)、乡村旅游、电商平台建设目标,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加快改善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进一步激活生产要素,逐步壮大以楠竹、茶叶、生姜、中药材、特色果蔬、牛羊养殖、森林土鸡养殖、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为重点的扶贫产业发展规模。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发展模式,让广大贫困户积极参与其中,形成合力加快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和当地农户依托产业持续增收。
(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支持贫困村创办专业合作社,并完善运作模式。对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乡村旅游建设主体、电商平台等,更多出台政策支持,更好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对其骨干成员免费开展技能培训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在产前、产中、产后加强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引导优势经营主体开展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和产业园申报,每年由县里认定一批县级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园,积极申报一批市级、省级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园,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三)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围绕我县资源优势,按照“一村一品”“造血”发展要求,形成一批生命力强、发展优势强的脱贫致富主导产业。积极参与我省“千企帮千村”扶贫活动,使每个贫困村建设1个以上产业基地,每个乡镇要打造出1个以上产业扶贫示范点。
(四)稳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三资”清查,创建以“扶志建扶贫讲堂、扶智建培训中心、扶技建乡村车间、扶业建村为主产业”的“四扶四建”工作机制,从解决制约发展集体经济的根本问题入手,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贫困村通过盘活集体资产、推动土地流转、创办专业合作社、发展股份经营、通过服务创收等路子,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
(五)加强相关技能培训。按照“四扶四建”工作要求,重点从贫困户、村级电商服务站、乡村旅游服务员、农业创业队伍中组织人员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1至3门实用技术或相应职业技能,将他们培养成脱贫致富的能手、农业经纪人或专业服务人员,全年培训人员5500人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扶持范围
2018年全县范围内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扶贫产业。
(二)扶持对象
1、在本县区域内发展产业并达到规模要求,且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的相关经营主体。
2、与相关经营主体联结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奖补对象和办法
1、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各行政村培育创办的种养专业合作联社和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吸纳贫困户入社,做到应入尽入,并负责为入社贫困户提供专业化服务、贫困户奖补资金的申报、产业规划、产业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带动更多专业合作社的“孵化”与发展。对表现优异,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并验收合格的,给予新型经营主体不高于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贫困户。对加入新型经营主体的贫困户自主选择一种以上脱贫产业的,奖补金额按补助项目标准、规模(见附件1)计算确定,人平不超过1500元(超过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并通过“扶贫折”账户打卡发放到户。
3、产业示范项目。按照全县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达到一定产业示范规模,带动贫困户30户或者贫困人口100人及以上,或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并验收合格的,给予产业示范项目一次性奖补。
4、集体经济。各村根据当地实际,培育了支柱产业,发展了村集体经济的,经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由县财政按照产业奖补标准进行奖补,奖补方案另行制定。
5、农村电商。全县筛选1家有实力的电商企业,按要求建立县级到乡镇的物流配送体系并正常运转,奖补15万元;筛选30个运营有成效的村级电商服务站,按要求开展物流配送,实现老百姓网购免提、免装服务的,每个奖补0.5万元,共奖补15万元;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销售农特产品1万元/年以上的,每个站点再奖补0.5万元;“一县一品”特色馆按要求完成我县农特产品宣传、参展的,奖补10万元;扶贫示范网店年评选10个,每个奖补0.8万元,共奖补8万元;县级电商运营中心等按要求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奖补4万元;村级电商服务平台正常运转的,其0.13万元/年的宽带网络费用由县里支持。同时,县里按要求扶持建成一个以上电商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由“一事一议”确定。
6、乡村旅游。在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建设上,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的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经营主体,对通过省市评定的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给予奖补,其中:三星级5万元,四星级8万元,五星级15万元。贫困户开办的乡村旅游区(点)通过星级评定的,按相应等级2倍进行奖励;在四星级以上大额投资乡村区(点)上,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建或改扩建后通过评定,并达到四星级以上的乡村旅游区(点),总投资达到150万元的(包括地上构筑物和附着物以及其他配套的固定资产,但不包括土地和政策性资金支持的项目投资),经县财政、旅游等相关部门评审核实后,按其在当年新增投资额的15%给予奖补,贫困人口用工每增加1%,奖补提高1%,最高奖补标准为20%;在两型精品民宿建设上,符合湖南省《两型精品民宿》标准,经评定验收,并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聘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的,规模达到5个及以上客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总评分在360分以上至400分以下的,每个床位奖补5000元;总评分在400分以上至450分以下的,每个床位奖补6000元;总评分在450分以上的,每个床位奖补7000元,贫困户开办两型精品民宿达到以上评分等级的,在原有奖补基础上每个床位再增加1000元(有政策性投入的民宿不在奖补之列)。
以上各类奖补资金与全县其他涉农奖补资金叠加时,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奖补。
五、实施步骤
(一)提供申报材料
1、贫困户在申报扶贫产业奖补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贫困户身份证及“扶贫折(卡)”复印件;
②《双牌县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双牌县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验收表》(见附件3);
③双牌县产业脱贫帮扶合作协议(见附件6);
④基地(场、站)设施设备资料和照片等。
2、新型经营主体在申报扶贫产业奖补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新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双牌县产业扶贫(新型经营主体)验收申报表》(见附件4);
③双牌县产业脱贫帮扶合作协议(见附件7);
④基地(场、站)设施设备资料和照片等。
(二)申报程序
1、由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村集体提出申请,由帮扶责任人、村支书、乡镇(管理局)驻村干部、扶贫工作队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乡镇政府。
2、乡镇(管理局)汇总后(见附件6)报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扶贫办、县科商粮经信委、县旅游局等部门组织验收、公示后,由财政和相关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三)资金拨付
对验收、公示无异议的扶贫产业项目,属贫困户直接发展产业的奖补资金,通过“扶贫补贴明白卡(折)”账户打卡发放;属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服务站的补助资金,分别拨付到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村委或负责人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双牌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产业扶贫各项政策,指挥、协调、调度、督察、考核产业扶贫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责任,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依托乡镇、村、工作队的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防控产业风险。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村村委会对产业扶贫负主体责任,各乡镇(管理局)负直接监管责任,农业、卫计、林业、畜牧、扶贫、财政等部门负产业指导和核查责任。扶贫工作队要把发展产业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来抓,帮助指导选好产业项目,完善好产业规划,抓好产业发展。
(三)严格监管问责。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对调查不实、把关不严,造成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县人民政府将立即依法按程序追回骗取的资金,并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附件1
扶贫产业项目补助标准一览表
1、种植、养殖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卫计委、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
①种植业按下列标准实施:
单位:万元.亩
序号 |
项 目 |
补助 标准 |
补助 规模 |
责任单位 |
序号 |
项 目 |
补助 标准 |
补助 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白莲 |
0.04 |
2 |
县农委 |
12 |
橘橙柚新种 |
0.04 |
1 |
县农委 |
2 |
油葵 |
0.05 |
2 |
县农委 |
13 |
雪莲果 |
0.03 |
1 |
县农委 |
3 |
马铃薯 |
0.08 |
2 |
县农委 |
14 |
设施葡萄新建 |
0.1 |
1 |
县农委 |
4 |
茶叶 |
0.1 |
1 |
县农委 |
15 |
大棚新建 |
0.2 |
1 |
县农委 |
5 |
野生茶低改 |
0.04 |
1 |
县农委 |
16 |
“三木”药材(杜仲、厚朴、黄柏) |
0.04 |
5 |
县卫计委 |
6 |
生姜 |
0.03 |
1 |
县农委 |
17 |
草本药材 (含种苗繁育) |
0.08 |
1 |
县卫计委 |
7 |
罗汉果 |
0.08 |
1 |
县农委 |
18 |
楠竹低改 |
0.02 |
5 |
县林业局 |
8 |
百香果 |
0.08 |
1 |
县农委 |
19 |
油茶低改 |
0.02 |
5 |
县林业局 |
9 |
猕猴桃 |
0.1 |
1 |
县农委 |
20 |
油茶新造 |
0.04 |
2 |
县林业局 |
10 |
西瓜 |
0.03 |
2 |
县农委 |
21 |
其他经济林新造(不含杉、松树) |
0.02 |
5 |
县林业局 |
11 |
香芋 |
0.03 |
1 |
县农委 |
②养殖业按下列标准实施:
单位:万元.亩、只、头、羽
序 号 |
项 目 |
补助 标准 |
补助 规模 |
责任单位 |
序 号 |
项 目 |
补助 标准 |
补助 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池塘养鱼 |
0.03 |
1 |
县畜牧局 |
6 |
土鸡 |
0.0005 |
50 |
县畜牧局 |
2 |
育肥猪 |
0.02 |
2 |
县畜牧局 |
7 |
肉鸭 |
0.0005 |
50 |
县畜牧局 |
3 |
肉牛 |
0.08 |
3 |
县畜牧局 |
8 |
肉鹅 |
0.0005 |
50 |
县畜牧局 |
4 |
山羊 |
0.02 |
10 |
县畜牧局 |
9 |
竹根鼠 |
0.002 |
50 |
县畜牧局 |
5 |
肉兔 |
0.0005 |
10 |
县畜牧局 |
10 |
蜜蜂 |
0.01 |
5 |
县畜牧局 |
贫困户自主发展扶贫产业的:种植业中野生茶低改、茶叶、罗汉果、百香果、生姜、设施葡萄、猕猴桃、香芋、雪莲果、药材种苗繁育、橘橙柚新种、大棚新建以1亩以上为起补点;白莲、油葵、马铃薯、西瓜、油茶新造为2亩以上;楠竹低改、油茶低改、三木药材、其它经济林新造为5亩以上(楠竹、油茶去年已低改并奖补的,今年不再享受);养殖业中池塘养鱼为1亩以上,育肥猪2头以上,肉牛3头以上,山羊、肉兔为10只以上,土鸡、肉鸭、肉鹅分别为50羽以上(其中贫困户自行养殖土鸡的每羽奖补5元;贫困户领取云浩公司种苗的,每羽奖补5元由相关部门与云浩公司据实结帐,贫困户不重复享有5元/羽的奖补政策。),竹根鼠50只以上,蜜蜂5箱以上。
2、农村电商按以下标准实施:
责任单位:县科商粮经信委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建设 目标 |
补助 标准 |
补助 金额 |
备注 |
1 |
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级)
|
4台 |
3.75/台 |
15 |
物流工具 |
2 |
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村级) |
30台 |
0.5/台 |
15 |
物流工具 |
3 |
贫困村服务站升级建设 |
78个 |
0.5/个 |
39 |
|
4 |
“一县一品”品牌打造 |
1个 |
10/个 |
10 |
宣传、参展 |
5 |
宽带费用 |
78个 |
0.13/个 |
10 |
|
6 |
村级电商服务站培训 |
3200人次 |
5 |
||
7 |
扶贫示范网店 |
10个 |
0.8/个 |
8 |
|
8 |
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建设 |
1个 |
4 |
||
合 计 |
106 |
3、乡村旅游按以下标准实施: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建设目标 |
补助标准 |
备 注 |
1 |
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
5个 |
5-25万元/个 |
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的(一年内长期雇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或长期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种养的蔬菜、家禽和农副产品,其中五星级5人或5户,四星级3人或3户,三星级2人或2户),通过评定后,奖补三星级5万元、四星级8万元、五星级15万元。贫困户开办的,按以上标准双倍奖补。 |
2 |
四星级以上大额投资乡村区(点) |
总投资150万元以上 |
新增投资额的15%-20% |
总投资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的(包括地上构筑物和附着物以及其他配套的固定资产,但不包括土地和政策性资金支持的项目投资),并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且贫困户用工数达到总用工的15%以上,经相关部门评审核实后,按其在此期间新增投资额的15%给予奖补,贫困人员用工每增加1%,奖补提高1%,最高奖补标准为20%。 |
3 |
精品两型民宿 |
100个床位 |
0.5-0.8万元/个床位 |
符合湖南省《两型精品民宿》标准,经评定验收,并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聘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的,规模达到5个及以上客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总评分在360分以上至400分以下的,每个床位奖补5000元;总评分在400分以上至450分以下的,每个床位奖补6000元;总评分在450分以上的,每个床位奖补7000元,贫困户开办两型精品民宿达到以上评分等级的,在原有奖补基础上每个床位再增加1000元(有政策性投入的民宿不在奖补之列)。 |
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助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5、贫困村发展其他扶贫产业的,补助标准和规模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上述要求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