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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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140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8-11-19 09:59
    • 名称:双牌县2018年拟脱贫户及已退出 贫困村、贫困户县级抽查复核 工作方案
    • 文号:
    双牌县2018年拟脱贫户及已退出 贫困村、贫困户县级抽查复核 工作方案

    双牌县2018年拟脱贫户及已退出

    贫困村、贫困户县级抽查复核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今年我县贫困退出标准,规范复核流程,确保贫困户脱贫退出准确、真实,已退出贫困村、贫困户得到巩固提升,依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8〕15号)和双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双牌县2018年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扶办发〔2018〕15号)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原则及目的

    坚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果公正的原则,采取进村入户核实的方式,对拟脱贫户及已退出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核实,确保贫困人口脱贫对象准确、标准符合、程序完整,全面完成2018年度贫困退出任务。

    二、核实时间

    2018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22日。

    三、核实对象

    (一)各乡镇2018年拟脱贫户100%进行复核。

    (二)以前年度已退出的67个贫困村。

    (三)以前年度已脱贫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随机抽取10%进行复核,贫困户低于20户的非贫困村不复核。

    (四)每个村抽查非贫困户3户,只填附件6-7。

    (五)江村、理家坪、上梧江、何家洞等边远山区重点抽查。

    (六)信访户必须见面,不在家的必须电话调查。

    四、核实标准

    (一)贫困人口脱贫(包括已脱贫户)核实以户为单位,按照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3400元)且吃穿不愁、饮水安全达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参见《贫困户脱贫县(市、区)抽查复核表》(附件3)。

    下列为贫困人口脱贫的否决性指标:1.家庭人均纯收入未稳定超过3400元/人/年的。2.家庭成员中有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大病但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提高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等特惠措施的。3.住房不安全(住在C、D级危房中)或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在今年12月31日前达不到搬迁入住条件的。4.不能稳定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的(水质不达标或取水半径超过一公里)。5.有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或应该享受教育扶贫政策而未享受到位的。6.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不得脱贫(吃饱饭、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棉被盖、小孩每年能添置新衣)。7.未满18岁的孤儿不能脱贫。8.兜底保障对象不能脱贫。

    (二)已退出贫困村复核按照“一个确保、两个完善”标准执行。

    一个确保”,即确保贫困村的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综合贫困发生率=(未脱贫人口+漏评人口+错退人口)/该村总人口×100%},否决指标

    “两个完善”,评分指标10个,总分100分,具体验收及计分标准见《已退出贫困村复核表》(附件4),得分80分为达标。

    五、工作职责

    (一)脱贫人口(包括拟脱贫户和已脱贫户)复核重点核实:收入的来源、是否达标;是否参加了城乡医保、住院费用报账是否提高10%、报账比例是否达到了政策规定的标准、是否享受了一站式结算及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是否享受了扶贫特惠保;是否有辍学的适龄儿童;住房是否场地安全、结构安全、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3平方米;教育助学;生态补偿、退耕还林、天保林补贴;直补粮补;移民后扶;奖扶特扶;残疾人补贴;养老金;交通补贴;产业直补等惠农补贴;扶贫补贴的核实工作。抽查复核人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县级复核现场核实表》(附件2)、《贫困户脱贫县(市、区)抽查复核表》(附件3)并签字确认、到乡政府勾写《2018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达标或未达标选项,并在抽查复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注:以前年度脱贫户只填写附件2)

    (二)已退出贫困村复核。所有贫困村逐村调查摸底核实,填写《已退出贫困村复核表》(附件4)并签字确认。

    (三)问题汇总。各小组要将此次抽查复核有问题的情况或事项以乡镇为单位形成《双牌县2018年度县级复核问题登记表》(附件5)并签字确认。

    六、实施步骤

    (一)人员抽调11月16日,完成人员抽调,各单位抽调人员要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知晓扶贫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的人。

    (二)业务培训11月18日,县扶贫办组织复核组所有人员进行复核业务培训。

    (三)抽查复核。11月19日至11月21日,按分工与要求进村入户复核。

    (四)资料汇总。11月22日,请复核各小组将《贫困户脱贫县(市、区)抽查复核表》(附件3)复印两份,复印件留乡政府,最后将所有原件送县扶贫办汇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双牌县贫困退出抽查复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跃斌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云娥、县政府副县长蒋爱先、县政协副主席钟建红、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张少云任副组长,县督查巡查工作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委、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广体新局、县科商粮经信委、县人社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扶贫办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查复核工作分十四个小组同时进行(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复核组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复核工作开展前,县扶贫办负责对复核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强化配合。各复核小组之间加强联系与配合,既分工又合作;各乡镇(管理局)要大力支持,及时提供必要的数据、相关资料、临时车辆,并安排一名乡镇干部给予配合。

    (三)强化调度。各小组每天晚上必须汇总,通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扶贫领导小组、联村领导汇报,反馈给乡镇及后盾单位,及时整改。

    (四)严格要求。严把时间节点,逐村逐户核实;严格标准程序,逐项对标落实。所有复核表上组长、组员双签字,实行复核小组长负责制。不准离岗请假,听从组长的安排,每天必须足人足时开展复核工作。

    (五)严明纪律。县级抽查复核是贫困退出的重要一环,既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实事工作,更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复核组成员务必高度负责,复核小组的成员是被复核贫困户脱贫抽查复核的责任人,要真进村、真入户、真核实、真签字,禁止弄虚作假,搞假签字、代签字,严禁走过场凡因程序履行不到位、弄虚作假、假签字、代签字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派出单位的责任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和县委作风建设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禁随意表态,不搞层层陪同,严禁喝酒、酗酒、打牌、请假。公车调度由县扶贫办,公车办统筹安排,下乡补助由县扶贫办按标准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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