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4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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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3-22 10:27 - 名称:
关于印发《双牌县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及省市驻双各单位:
《双牌县涉贫信访处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双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双牌县涉贫信访舆情处置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2019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处置涉贫信访,妥善化解涉贫舆情,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贫信访处置工作的意见》(湘扶领办发[2019]1号)、市扶贫领导小组《永州市涉贫信访处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永扶〔2019〕3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涉贫信访处置工作是提升脱贫攻坚质量补短板防风险的重要抓手,以巩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成效为主线,以信访法制化建设活动为依托,坚持统一部署与上下联动相结合、前期预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集中突破与长期坚持相结合,将涉贫信访处置工作贯穿脱贫成效巩固全过程,以对脱贫攻坚的绝对政治忠诚、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和过硬的作风,打赢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同时结合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项治理,通过处置一批重点信访案件、化解一批信访积案,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涉贫信访“无进京非访登记和进京越级访、无到省以上集体访、无极端恶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三无”活动创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有效解决扶贫领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实现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责任压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涉贫信访舆情处置重点
(一)涉贫信访舆情受理方面
1.对群众涉贫信访举报问题麻木不仁、态度生硬,造成重复信访或者越级上访,甚至造成重大负面舆情。
2.涉贫信访排查机制不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微腐败、信访舆情多发。
3.台账不全、底子不清,扶贫监督员、扶贫热线电话形同虚设。
(二)涉贫信访舆情处置方面
1.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涉贫信访,不及时跟当事人沟通,造成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2.不按规定上报有关涉贫信访舆情,没按规定时间办理和处置上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对重点信访对象跟踪管理不到位,群众问题解决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
4. 涉贫信访舆情处置无方案、无措施、无成效,多次交办仍处置不力。
(三)涉贫信访舆情机制建立方面
1.涉贫信访舆情处置机制不全、运行不畅,涉贫信访舆情处置不当、效果不佳。
2.责任不明确,部门推诿扯皮,信访渠道不畅,造成信访舆情高发。
3.涉贫信访舆情处置主体不符规定,办理反馈不及时,导致多次信访。
四、涉贫信访舆情处置流程
1.登记:县专项处置专班在收到上级批转的信访件、来信来访件、电话举报件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涉贫舆情件以及县宣传、网信部门监测到的涉贫舆情后,在当日内由专人负责登记造册,详细记录信访件标题、主要内容、批示意见、责任主体等关键要素,对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的,要登记举报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2.交办:登记完毕后,提出拟办意见,当日内呈送领导批示。根据领导批示要求,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正式下发交办函,交办各乡镇(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交办函要明确办结时间、反馈报告时间等,交办函采取传真或扫描等快捷方式送达,并详细记录交办的具体时间、接收人。
3.处置:相关承办责任乡镇(局)收到交办函后,按照快捷、准确、及时的要求,将处置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具体承办办公室、承办人员,尽快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处置期限为省以上交办的涉贫信访舆情案件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市交办的涉贫信访舆情案件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县本级交办的涉贫信访舆情案件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内。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申请延期。
4.反馈:具体承办责任乡镇处置完毕后,必须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反馈报告情况包括事件缘由、调查核实情况(调查核实人员、时间、方式等)、调查结论、处置过程、处置结果、损失及影响、预防及防范措施等情况。反馈报告按照统一格式上报,经党委书记签字后以正式文件通过报送县专项处置专班(县扶贫办)(可传真0746——7721076),将调查处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附后,调查核实处置人员要签字负责,确保信访调查反馈结果客观真实。
重大涉贫信访舆情处置进度,实行一日一报,办结后上报总结分析报告。
5.督办:县直相关行业扶贫部门加强对涉贫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的协调指导、政策把关、跟踪督办,督办情况要及时上报县专项处置专班。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与县扶贫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抽取市级以上100%,县级不少于50%的交办件实地核查回访,对上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经实地核查发现属实的,以专报形式报县领导,提出下一步办理处置意见,并在全县通报。
6.报告:县专项处置专班将反馈上报材料相关要素进行审核,符合办理要求的,及时上报;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一律返回重办重报。每个月对所有已到办理期限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梳理汇总,综合形成简要书面材料及表格,
7.归档:办理完毕后,所有涉贫信访及舆情件办理情况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一装订归档,建立专门台账备查。
五、工作步骤
涉贫信访集中处置从3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分动员部署、集中处置、复核检查、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全县各乡镇(局)、各行业部门迅速制定涉贫信访处置工作方案,搞好排查摸底,层层动员部署,压实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集中处置阶段(3月10日至7月30日)。坚持以化解涉贫信访问题这根主线,按照方案中所列的3大类10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对突出的问题重点办,重复信访的问题马上办,越级上访的问题立即办,及时抓好涉贫信访问题的办理,切实做到让信访人满意。办理时限要求:省以上交办的涉贫信访舆情案件办结时限为3工作日,市交办的涉贫信访舆情案件办结时限为5工作日,县本级交办的涉贫信访舆情案件办结时限为7工作日。
(三)复核检查阶段(7月31日至8月19日)。通过对县级以上交办的部分涉贫信访舆情办理和处置进行复核,重点核查信访办理质量。市以上交办的复核比例为100%,县本级交办案件复核比例不低于50%。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局)要紧密联系本地工作实际,针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抓重点、攻难点,确保涉贫信访处置工作有成效。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紧压实涉贫信访工作责任。各乡镇(局)及扶贫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涉贫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涉贫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着力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对群众涉贫信访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全程负责跟踪督办,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和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减少信访总量。
(二)建立涉贫信访排查制度。乡村两级要定期开展排查处置工作,实现乡村两级涉贫信访摸排处置常态化,切实将涉贫信访问题基本解决在本乡本村内,控制在萌芽状态。涉贫信访问题排查处置工作是2019年上半年扶贫工作的重点,乡村干部要集中精力,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处置力度,力争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三)建立涉贫信访问题直接交办制度。凡市级以上交办的涉贫信访件,县扶贫办拿出初步意见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阅后,直接交办。凡市以上涉贫信访问题和重点信访问题,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直接督办,县扶贫办与相关部门直接办理。
(四)建立涉贫信访舆情专项治理制度。对涉贫信访舆情案件,要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包案责任制,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做好核实处理工作:对合理诉求的必须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对部分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必须要及时解释到位;对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要严肃教育;对非法上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打击。建立“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约谈”制度,由处置专班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各乡镇(局)通报。在经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后,对当月增量排名第一的乡镇(局)进行约谈、排名第二的乡镇(局)进行提醒谈话,约谈和提醒谈话同时合并进行。
(五)建立涉贫信访问题联合处置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统筹处置涉贫信访工作,成立处置专班,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公安局、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县信访局、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等部门要协作联动。联合处置对象为涉贫信访舆情当中的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案件,处置专班及时通报信访情况,共同应对和处置信访事件特别是涉贫领域重大信访问题,切实形成涉贫信访处置合力。
(六)落实涉贫信访专题报告制度。各乡镇(局)每月报送一次辖区内涉贫信访排查、办理及处置情况,确保区域内涉贫信访可防可控。
(七)建立涉贫信访复核制度。加大涉贫信访工作的复核力度是提升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县处置专班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阶段抽查复核,核实结果直接纳入季度考核打分,各乡镇(局)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大本辖区内复查、复核和回访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县涉贫信访舆情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确保涉贫信访舆情集中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县专项处置专班统一组织协调县公安局、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县信访局、县网信办、县作风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等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处置与脱贫攻坚“三落实”平台运行要求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局)要针对专项处置办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专项处置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在年初明确将把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作为对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也将涉贫信访处置工作作为各乡镇(局)年度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涉贫信访事件或因涉贫信访办理不及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