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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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42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4-23 10:20
    • 名称:关于印发《双牌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双牌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局)、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县住建局:

        为确保全县扶贫安居工程(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工程)工作有序推进、实施安居工程的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现将《双牌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双牌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

    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根据我县工作实际,现对全县安居工程项目开展质量安全大排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决策部署,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机制,查找安居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和成效,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2、工作原则。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组织有力。拉网覆盖,有序推进。确保不漏一个安置点、不漏一个安置户。坚持问题导向,较真碰硬。确保工作力度不弱化、政策执行不走偏。

    二、排查对象

    “十三五”期间实施的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危房改造项目。

    三、排查整改时限

    排查时间: 4月13日-4月29日

    整改时限: 4月13日-5月9日

    四、排查内容

    1、对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楼面屋顶、墙体墙面、门窗、水电及其他方面的问题进行系统排查.

    2、对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项目水、电、路、讯、绿化、环卫、教育、公共设施等配套情况进行排查,

    3、对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五、排查方式

    1、定点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定点排查,全面梳理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在信访、督查等方面反映的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坚持每个问题必查。

    2、重点查。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统规统建”危房改造项目为主开展重点排查,由乡镇(局)组织专班按照排查内容开展重点排查,

    3、拉网查。对分散实施的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由乡镇(局)、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好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和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成立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张跃斌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秀新、副县长蒋爱先、廖卫平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主任罗刚、县住建局局长唐学选、县扶贫办主任周明冬、各乡镇(局)党委书记任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县扶贫办,由周明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协调全县扶贫安居工程质量大排查工作,并做好上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2、强化主体责任。脱贫攻坚已进入到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新老问题交织、潜在风险尚存,绝不能行百步半九十。各乡镇(局)党委作为大排查的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压实责任。要精心组织,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指导开展专项排查,逐项目、逐户排查,确保大排查工作客观公正、数据资料真实准确、逐个问题整改及时到位。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安排专门技术力量主动上门服务,免费解决问题。

    3、坚持实事求是。要正视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不护短、不遮丑。力戒形式主义,做到走访排查深入细致,情况反馈真实准确,整改措施具体有效。各乡镇(局)要建立排查工作问题台账(清单),明确问题类型和主要表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县直相关部门要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坚持整改到位一项,清零销号一项。

    4、强化督查问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和县住建局开展督查检查,全面掌握排查情况。排查整改情况将作为乡镇(局)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政策执行和工作实效好的乡镇(局)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乡镇(局),将发出提醒面、限期整改通知或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履责不到位,问题多发或性质恶劣,以及有违法违纪线索的,将向县委县政府提出问责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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