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43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9-05-17 16:09 - 名称:
双牌县扶贫领域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文号:
双牌县扶贫领域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在全县集中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失职干部、建立一批有效制度、总结一批经验成果,进一步促进全县扶贫领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决胜全面小康、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整治时间
从2019年5月初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重台账资料,轻措施实效。重点是贫困识别和动态监测管理不精准,优亲厚友;帮扶工作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帮扶措施不精准,“一村一策、一户一策”针对性不强,办法不实、不细、不可行。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张跃斌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后盾单位、驻村工作队、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强化贫困识别退出动态监测管理,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互动互通、数据共享的贫困户信息数据库,做到脱贫则出、返贫则进。严把贫困退出标准,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建立问责机制。做到摘帽不摘责任、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靶向滴灌施策,确保帮扶工作出实效。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驻村帮扶不够扎实的问题
个别后盾单位没有落实“尽锐出战”要求,选派干部责任心不强,个别存在“走通学”的情况,工作指导推进不力,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管理不规范。有的乡镇(局)对非贫困村的帮扶力度不够,结对帮扶流于形式。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唐旭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各后盾单位、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双牌县2019-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双扶领发〔2019〕4号},对全县驻村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调整派强驻村帮扶干部,实现贫困村、非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乡镇(局)党委政府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工作队员进行召回,年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力度进度缓慢、后续帮扶不力的问题。集中安置点搬迁后续帮扶措施不力,生产生活设施配套不完善,稳不住。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秀新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对拆旧复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分门别类地搞好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加快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在泷泊大路口等集中安置点建立支部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搬迁户的后续管理,以产业培育、扩大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培训、山林土地流转为途径,从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流通等方面支持搬迁对象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努力实现搬迁群众发展有产业、就业有岗位、增收有门路、致富有保障,确保搬迁户实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先疹疗后付费”落实不到位,存在贫困户住院时预付押金;慢病签约管理服不到位,签约未实现全覆盖,或1名村医签约服务数百人,只签约不服务;村级卫生室不达标、设施不全、设备老化、村医配备不到位、功能发挥不正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住院未完全实行分级诊疗、分类救治管理,存在大处方、大检查和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外项目、药品、耗材过多等“小病大治”等诊疗行为。
牵头领导:副县长 唐红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含大病救助和大病门诊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和财政兜底“五重医疗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保率达到100%。对县城内住院实行“先治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培养对象向贫困村、空白村倾斜,切实增强基层卫计服务能力。完善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同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继续实施“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政策。完善27种大病集中救治,重病兜底管理服务。确保不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教育扶贫补助发放不及时、资助不全面,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育补助过低;“雨露计划”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应补未补;个别乡镇教育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
牵头领导:副县长 何彩玲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一覆盖、两特惠、一统一、两补齐、一落实、两加强”的教育扶贫政策。“一覆盖”:即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入校就读的,要建立健全学籍档案,深入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不出现一例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因贫辍学失学。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农村危房鉴定未实现全覆盖,危房鉴定把关不严、标准不高;农村危房改造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截留危改资金;危改政策把关不严,新建面积超标或建新不拆旧,农村危房改造未完工或已完工仍居住在危旧房中。
牵头领导:副县长 廖卫平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严格按程序核查危房存量,对已完工的危房必须住进新房,对未完工的限期完工并入住,住建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在历年鉴定核查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基础上,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确保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户有房屋危险性鉴定表,放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档案备查。对少数通过简易方式难以鉴定或对鉴定结果有争议的房屋,可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房屋危险性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农户。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农村危房改造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截留危改资金、房屋质量安全、面积超标、建新不拆旧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安全饮水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安全饮水设施保障措施不到位,重建轻管;饮水工程未完成完工导致新建饮水工程没使用;实施安全饮水工程之后仍出现季节性干旱缺水;安全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水质不达标;个别组、户安全饮水保证率低。
牵头领导:副县长 蒋爱先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源治理力度,推行一体化水处理等新技术,加强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检测工作,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合格率,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比例实现100%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优先安排饮水特别困难须打井取水的村组和非贫困村集中供水主管已安装未供水项目以及通过管网延伸能够实施集中供水的项目,对未完工的饮水工程限期完工并使用。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残疾人“两项补贴”未及时足额发放;兜底保障对象清理不彻底、对象不精准;缩小兜底保障面,特别困难户未纳入低保范围,未达到“应保尽保”;“人情保”“关系保”依然存在;兜底保障部门协同救助帮扶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及时,“一兜了之”。
牵头领导:副县长 唐红星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加强政策兜底保障,重点对“五类对象”加大保障兜底力度。严格按照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按照“两线合一”的要求提高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加强信息衔接,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精准识别、精准兜底。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发放不及时;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稳岗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不健全、不精准。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秀新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10条政策,确保每个贫困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人口至少有1人就业。开发护林员、保洁员、治安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重点面向贫困人口。研究出台优惠措施,大力推广扶贫车间模式。做好“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文章,引导外出就业打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组织开展“订单式”“两后生”培训。发挥好企业主、工商户引领作用,推进转移就业。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项目库建设不规范。入库项目没有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相关行业部门没有进行审核;项目论证不科学,没有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扶贫项目。
牵头领导:副县长 蒋爱先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针对入库项目公开征求群众意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审核;加强项目论证,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扶贫项目。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两个一律”执行不严、项目实施公示公告不规范、内容不全,群众和社会缺乏有效监督;项目资金长期“趴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不健全。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秀新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两个一律”和“四议两公开”,规范项目公示公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项目结算验收及资金拨付,及时调整部分不合理项目,防止出现项目资金长期闲置,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涉贫信访舆情化解处置稳控不力的问题
对辖区内涉贫信访舆情处置重视不够、精力不集中、处置不及时;化解处置过程中对群众初访解释说明不够,情绪疏导不细,导致重信重访、超级上访;对待正常上访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造成群众矛盾激化。对涉贫重点领域、敏感问题未制定预案,导致处置化解工作被动;辖区内涉贫信访件处置后未建立及时的跟踪机制,未开展定期回访;无理上访户未落实稳控责任,导致信访人失控;对长期串访、闹访采取措施不力。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 张跃斌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扶贫办、县融媒体中心、县信访局、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完善县级涉贫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政策培训,提高政策知晓度,重视涉贫初信初访处置化解,充分发挥扶贫热线、村级监督员作用,及时受理并反馈办理情况,县乡两级主要领导要主动开门接访,对重复访、集体访要落实“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处置方案, 严防“小概率”事件发生,确保小事不出乡村、大事不出县区。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脱贫迎检造假、蒙混过关等作风不实的问题
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点工作抓而不实、抓而无力;消极应对考核评估,考核检查前组织干部造假资料、假台账、假现场,给问题“捂盖子”,欺骗组织,蒙混过关;对省联点督查组等发现的问题的原因剖析不深,整改措施不力,敷衍改、表面改、假装改,问题整改没有到位没有跟踪问责,举一反三不到位。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群辉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各乡镇(局)
整改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长效机制。被考核单位严防弄虚作假、消极应付以及干扰考核评估、督查巡查,确保扶贫成效真实可靠。改进扶贫调研方式,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填表报数。提高督查巡察实效,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把 “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完成时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压实责任。成立县扶贫领域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苏小康、县长肖质彬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张跃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群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秀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云娥,副县长蒋爱先,何彩玲,廖卫平,唐红星,县政协副主席钟建红,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张少云任副组长,按照县委分工安排,县级领导牵头指导所联系乡镇(局)和行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由驻村帮扶县直后盾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应的乡镇(局)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局)参照县里做法,相应成立专抓班子。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和“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突出问题,敢于直面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问题整改的实效,补齐作风和工作短板,提升脱贫质量,提高工作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带头作为,敢于斗争,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督问责。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铁的纪律、最强的力量来推进问题整改,严禁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坚决做到整改不达标不销号。对消极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实行工作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各责任部门、各乡镇(局)要加强调度,建立工作台帐,每月28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局)、各责任部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定期通报。
(四)注重结果运用。将本次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严格奖优罚劣。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对用于担当、勤勉务实、激情干事的优秀干部,予以表彰激励。
(五)加强宣传引导。县主要媒体要主动作为,加强新闻策划,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宣传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成效和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