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乡村振兴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16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0-19 18:31
    • 名称:双牌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工作方案
    • 文号:
    双牌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工作方案


     双牌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工作方案

     

    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是明确扶贫对象、确保帮扶到户、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推进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深入开展直接帮扶,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工作,对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扶贫对象,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同时,在大扶贫格局下,引导民政、交通、教育、卫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旅游、文化、经信、广电、电力等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扶贫对象倾斜,构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全县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对象标准。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强烈的脱贫愿望、处于贫困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评选过程做到“五优先”:即缺少基本生活生产资料的困难家庭优先;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困难家庭优先;因大病导致家庭负债较大的困难家庭优先;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困难家庭优先;因子女就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优先。“五不评”: 家庭不和谐导致家境不好的不评;打牌赌博、违反计划生育致贫的不评;好逸恶劳造成土地荒芜的不评;子女条件较好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不评;刁歪霸蛮阻挠公益事业建设的不评。

    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农村低保对象,要全部纳入扶贫对象一并建档立卡;从20144月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扶贫对象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二)规范识别程序。分级召开县、乡镇、村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小组会议投票预选、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民小组要有预选会议记录,村委会要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过程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到会代表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要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由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审核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三)公平公开公正。工作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将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布,并通知到每一户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识别过程做到“五不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拆户拼户;不准张冠李戴。村委会审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时,县扶贫办、乡镇政府要及时调查,确有问题的要取消扶贫对象资格,从得票靠前的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县设立举报电话:7721076;每个乡(镇)也要设立举报电话。

    (四)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来,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拼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先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扶贫对象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三、实施步骤

    (一)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元月—20144月底)。

    1、指标分解。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县经济状况由好到差按四类划分:一类乡镇:泷泊镇、五里牌镇、理家坪乡;二类乡镇:何家洞乡、江村镇、阳明山管理局、塘底乡;三类乡镇:茶林镇、平福头乡、麻江乡、永江乡、打鼓坪乡、四类乡镇:上梧江乡、五星岭乡、尚仁里乡。

    2、宣传动员(2014年元月初—20142月)。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扶贫、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共同参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召开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国家、省相关政策,下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大部分外出打工劳动力返乡的时机,发挥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作用,宣传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各乡镇要认真开好乡镇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一级一级抓好落实。

    3、群众评议(2014年元月—20145月底)。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同步在本辖区行政村开展群众民主评议。一是开好村民小组全体会议作好宣传发动和村民申请工作,二是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议,票决出预备对象,并将投票情况和初选结果在村和乡镇公示7天。

    (二)建档立卡阶段(20143月—5月底)。已确定的对象填写统一的“扶贫对象家庭情况表”,一户一卡、一村一册,乡镇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建立全县农村扶贫对象档案资料库。

    (三)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6月—9月底)。扶贫对象档案数据分乡镇、县市两级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并报省扶贫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领导,成立双牌县贫困农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顾问,主管领导为组长,扶贫、农办、统计、财政、民政、住建、人社、广电、共青团、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扶贫开发办,由办主任蒋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确保工作经费。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巨大,各乡镇都要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表格印制、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三)强化人员培训。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水平、敬业精神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确保工作直接开展。由县扶贫办组织参与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原则、指标要求、操作程序和具体方法,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严格督查指导。县扶贫办要加强对全县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指导,由县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县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督查,奖优惩劣,并及时处理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不留死角。

    附:《双牌县农村人口扶贫对象指标分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