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28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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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0-12-15 10:39 - 名称:
双牌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文号: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p.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www.sp.gov.cn/spxgaj/spbmindex.shtml)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责。
主要包括:本局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本局业务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局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计划及完成情况;本局年度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本部门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人事任免、人员招考及教育培训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执法监督、应急管理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sp.gov.cn/和http://www.sp.gov.cn/spxgaj/spbmindex.shtml。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按《双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宜公开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及以下。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2.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形式。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申请人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sp.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双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双牌县万山路九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作息)、3:00-6:00(夏季作息)
联系电话:0746-7729020
传真:0746-7722707
电子邮箱:yzspxgaj@163.com
四、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向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