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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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250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2023-09-04 08:18
    • 名称: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文号: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湘环督办[2022]9号)、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永环改办[2022]9号)和《关于印发<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市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的通知(永环改办202119号)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内容

    强化园区管理机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破坏环境的赔偿力度。一些园区管理机构长期以来重发展、轻环保,在园区环境管理上“缺位”,没有依法履行条例第22条规定的基础设施运维和环境管理职责。一些排污单位没有履行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体责任,法律第42条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我省1657家重点排污单位中,还有199家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少数企业自动监测不规范、设备运行不正常。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环境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二、整改目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扎实抓好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明确主体责任单位、牵头督导单位、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及完成时限,集中精力和时间抓好整改。压实法定责任,落实制度要求,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着力解决执法检查反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湘环发【2022】1号文件“关于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继续健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双牌产业开发区企业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安排环保管家技术人员不定期到园区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把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按照《2022年全市创建“五好”园区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制订《双牌产业开发区创建“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评价指标资料汇编》,2021年、2022年园区环保信用等级为环保合格园区。

    3、持续推进园区第三方治理工作,“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2023年聘请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园区“环保管家”, 对园区环保“把脉问诊”,精准服务,2022年园区环保信息监管平台与省厅系统联网成功,实行实时监控。

    4、2022年重新修订《双牌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了园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园区企业共同组织开展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5、加强环保宣传,环保部门和园区领导以及各企业联系人不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6、园区2019年按时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时效5年,现在有效期内,2024年将按照时间节点重新修订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

    7、园区严格落实《湖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永州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督促建设项目按照环评要求把环评措施落实到位。

    8、在园区第三方治理单位配合下,开展园区企业环保隐患排查,根据环保要求及园区企业实际情况,督促达到重点排污标准的企业逐步落实自行监测(目前双牌园区未有重点排污企业)。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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