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3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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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8-03 19:32 - 名称:
关于申报集体(含个人)商品材采伐指标的通知 - 文号:
江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集体(含个人)商品材采伐指标的
通 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木采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湘林资函[2014]21号)的文件精神,就申报2015年集体(含个人)商品材采伐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营业主根据自己的可伐林木资源,申报2015年商品材采伐指标,申请时要写出申请报告,并复印《林权证》附后,否则不予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2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各村、组及经营业主按时申报2015年的商品材采伐指标,公益林采伐指标不在此次申报之中。将林业局审核后的商品材采伐指标数,在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2、村委会的工作:村委会收集各组经营业主的申请报告和《林权证》复印件,并以村汇总,上交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镇人民政府下达的采伐指标文件,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3、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各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各村申请数进行全镇汇总,并在12月16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资源林政法规股,申报报告和《林权证》复印件留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装册存档,并对镇、村公示结果进行拍照存档。
江村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林业工作 采伐指标 通知
江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印发(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