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江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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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84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08-03 19:32
    • 名称:关于建立江村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建立江村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江村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镇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镇政府同意,建立全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镇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镇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督导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镇民政办、低收入家庭核对站、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社保站、农技站、合管办、国土所、城建事务中心等共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镇民政办为牵头单位。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紧急事项及时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镇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镇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镇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江村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江村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       

    附件:

    江村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备注

    1

    黄卫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

    周辉

    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主任兼民政办主任

     

    3

    张鹏

    镇低收入家庭核对站站长

     

    4

    盘云庆

    镇派出所所长

     

    5

    陈克难

    镇司法所所长

     

    6

    崔朝定

    镇财政所所长

     

    7

    郑元武

    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8

    刘晓岚

    镇工交安监药监和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主任

     

    9

    易桂勇

    镇合管办合管员

     

    10

    李和辉

    镇国土所所长

     

    11

    陈志星

    镇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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