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47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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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8-03 19:32 - 名称:
江村镇二〇一三年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 文号:
江村镇二〇一三年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2013年2月15日)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完成2013年全镇各项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特制订2013年各项工作和经济发展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目标管理
共设“四室”和“六中心”, “四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六中心”即: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和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朱万飞
成 员:唐园园 邓春贤 曾利军 张娅妮
胡孝辉 蒋双宁 蒋启毅 陶勇军
2、具体指标及职责
(1)政务服务(40分)
1)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打印、分发工作。(5分)
2)负责相关领导各种会议材料的撰写。(5分)
3)负责各种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特别是紧急信息)。(5分)
4)负责全镇各类情况的综合上报(每年上报综合调研文章2篇以上、信息12条以上)。(5分)
5)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管理。(5分)
6)负责上级下达的文件、函件及领导指示件的传阅。(5分)
7)负责督促各组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5分)
8)负责年终各项考核考评工作。(5分)
(2)事务服务(55分)
1)负责上传下达,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10分)
2)负责一般性来信、来访接待,并做好登记。(2分)
3)负责平时办公室、党政会议室、四楼会议室的日常卫生(大会另行安排除外)。(2分)
4)负责各类会议通知的下发。(3分)
5)负责机关院内的卫生管理(包括院内花坛、草坪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3分)
6)负责来人来客的接待(包括食宿安排)。(5分)
7)负责政府车辆管理(包括临时性租车、租船及调度)。(5分)
8)负责所有资料(计生组的除外)的整理和归档工作。(5分)
9)负责干部职工的出勤登记及考核。(10分)
10)负责机关院内的公共设施和财物管理(包括水、电、电话、电脑、食堂等管理)。(3分)
11)负责管理好江村镇人民政府公章和政府办公室公章。(2分)
12)负责督促各组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3分)
13)负责年终各项考核考评工作。(2分)
(3)其他工作(5分)
1)负责配合驻村干部收集各村各种上报材料(主要是各村上报的各类数据,收集后及时转交相关人员)。(3分)
2)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2分)
3、奖罚措施
(1)年终考核实行百分制。基本完成(打分95分以上)上述职责的,奖励2000元。罚款超出奖励部分由该组自行负责。
(2)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奖励400元,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奖励200元,县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奖励100元。
(3)年终工作评比在全县排前三位的奖励400元。
(4)上传下达出现一次错误的,罚款10元。
(5)镇党政、政府各类文件下发每出现一次错误的,罚款10元。
(6)上级文件传送不及时,每次罚款10元(紧急文件应随时送阅,一般性文件2天内送阅)。
(7)材料归档出现一次错误的,罚款10元;重要材料遗失的,每次罚款50元。
(8)上班时间值班每缺岗(打电话无人接听)一次,罚款20元。
(9)干部职工请假登记出现错误的,每次罚款20元。
(10)院内花草乱采摘,发现后不及时制止的,每次罚款10元。
(11)重宾接待出现一次错误的,罚款50元(重宾指省、市有关领导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县委常委以上领导)。
(12)不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工作(特殊情况除外),每次罚款10元。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黄 斌
成 员:陈克难 吕志四 各村其他驻村干部
2、具体指标及职责
(1)负责全镇所有矛盾纠纷(包括支铁扫尾、小水电开发、城镇建设、林业、农业等)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调处,并实行台账管理。(20分)
(2)负责有效预防、化解、处理好群众上访、闹事事件和制止“法轮功”等邪教组织。(15分)
(3)负责赴省进京、去市到县的劝访、接访工作。(15分)
(4)负责全镇的普法(两个学校每学期至少一次、面向群众普法每年至少一次)和咨询工作。(5分)
(5)全面做好综治维稳的迎检工作。(10分)
(6)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20分)
(7)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活动。(5分)
(8)负责征兵和民兵训练工作。(5分)
(9)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5分)
3、奖罚措施
1、年终考核实行百分制,基本完成(打分95分以上)上述职责的奖励3000元,罚款超出奖励部分由该组自行负责。
2、每出现在一例非正常(非依法)赴京、进省、到市上访的,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
3、对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及时,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每例罚款300元。
4、必须按要求逐月上报不稳定因素管理情况台账报表,每缺少一次扣300元。
5、对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引发严重后果的,每次(例)罚款300元。
6、完不成征兵和民兵训练工作任务的,每年度罚款300元。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唐天标 黄 斌 黄卫文
成 员:各村驻村干部
2、具体指标及职责
(1)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5分)
(2)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20分)
(3)协助综治维稳组做好所驻村综治维稳、纠纷调处、安全生产工作。村内一般性矛盾由驻村干部先调处,并拿出处理意见。(20分)
(4)配合计生组做好所驻村的计生工作,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10分)
(5)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到所驻村的各种资料、表格等上报工作。(15分)
(6)及时掌握了解并上报所驻村的各类情况(突发性事故、森林防火、重大疫情、地质灾害等)。(15分)
(7)积极主动做好所驻村的重点项目建设。(10分)
(8)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5分)
3、奖罚措施
(1)年终考核实行百分制。基本完成(打分95分以上)上述职责的,奖励4000元。罚款超出奖励部分由该组自行负责。
(2)所驻村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受到上级和镇党委、政府表扬的,奖励驻村干部400元。
(3)年终(本年度)评比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300元,被评为县级先进的奖励200元,被评为镇级先进的奖励100元。
(4)所驻村各类上报资料不按时上交的,每次罚款50元。
(5)森林防火每出现一次火警,罚款20元;每出现一次火灾,罚款50元。
(6)未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所驻村工作的,每次罚款20元。
(7)不主动、及时调处所驻村村内矛盾纠纷的,每次罚款30元。
(四)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陈 纯 陈智秀
成 员:人口和计生事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各村驻村干部
2、具体指标及职责
(1)必须做到保类保位。
(2)确保完成县计生主管部门下达给我镇的各类指标。
(3)确保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征收标准:实行统一标准,不低于5500元,对计生检查期外的对象计生办可灵活性掌握,但不能低于2000元/例。)
(4)全面做好各类台账、报表,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账账相符。
(5)负责将各村的计生工作情况(包括社会抚养费征收、计生重点管理对象、出生情况、四大手术等)通报给驻村干部。
(6)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每年向县计生法庭申报社会抚养费征收重点对象5例以上,不出现恶性案件。
(7)及时做好省、市、县各项迎检工作,圆满完成迎检任务。
(8)负责计生组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持清洁、整齐、舒适。
(9)负责计生工作各类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0)负责制定好本组内部管理制度,报告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实施执行。
(11)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经费管理
(1)全年计生经费实行大包干。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收足30万元,由计生办作日常开支;收足30万以上,超出部分上交镇财政50%。大包干包括:计生各项日常开支(各类迎检、宣传、日常用品、车船补贴、计生培训、保险等一切日常开支);镇发的各项补助;平时节日的福利;防暑防冻补助。
(2)添置单件1000元以上的计生固定资产必须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
(3)各种收款收据必须从财政所领取,严禁“打白条”,收款收据要及时与财政所结好账并消号。
(4)收缴的各种押金统一由镇政府财务室开票收取。
(5)上级专项拨款或争取资金不计入计生组收入。
(6)计生开支实行专账专户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报分管财政的领导备查。
(7)计生组人员年终奖金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8)出现县级以上罚款,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由计生组自行负责,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镇政府和计生组各负50%。
4、奖罚措施
(1)年终排位每进一位奖励1000元,每退一位罚1000元。
(2)各类收款(社会抚养费、押金等)应开具收款收据。每发现一次“打白条”(特殊情况十天内应补开正式收据),不管面值多少,罚款2000元。对收款后不开票的,一经查处,除给予罚款外,还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全年完成结扎手术60例以上,每少一例罚款200元;完成流、引产手术10例以上,每少一例罚款100元;一胎为男孩的育龄妇女,必须100%上环,每少一个百分点罚款50元。
(4)在计生迎检中,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视情况每例罚款500元—1000元。
(5)平时(上班时间)缺岗影响育龄夫妇孕检的,每次罚款200元。
(五)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黄兴华 黄卫文
中心主任:周 辉
成 员:易桂勇 陶勇军 陈志星
2、具体指标及职责
主要负责全镇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陈 纯 陈智秀
中心主任:赖守彪
成 员:盘永恒 陈润凤 王丽芳
卢嶷君 邓珍秀 何守明 陈凌辉
2、具体指标及职责
参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执行。
(七)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黄兴华
中心主任:蒋绪武
成 员:胡新来(分流)陈双喜(分流) 其他相关干部职工
2、具体指标及职责
主要负责全镇文化、广电、科技、教育、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八)工交安监药监和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唐天标 黄兴华 黄卫文
中心主任:刘晓岚
成 员:蒋双宁 唐永忠 李和辉
蒋 辉(分流) 周仁夏
2、具体指标及职责
主要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工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1)负责全镇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治工作,并实行台账管理。(10分)
(2)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水陆交通安全,加强对车、船主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0分)
(3)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的迎检工作。(10分)
(4)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活动.(5分)
(5)负责“山圩水市”观赏区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项目申报、立项。(5分)
(6)负责移民新村(地址初步定为仙人钢索吊桥左岸桥头)的征地、规划、手续报批等。(5分)
(7)负责城镇的美化、亮化工程。亮化:路灯用电线路的安装;美化:渔场路的绿化及江村老街、市场街的绿化规划。(10分)
(8)负责环卫所的管理(包括资金管理、收取环卫费、各项制度的落实等)。(10分)
(9)负责管理和整治好花坪片柑桔场的土地,重点包括土地界限划分。(5分)
(10)负责调处城镇建设方面的有关纠纷。(10分)
(11)负责镇内所有(包括城镇和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手续的报批。(5分)
(12)负责城镇供水系统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5分)
(13)负责城镇基础设施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5分)
(14)负责进一步做好小城镇规划、收编工作。(5分)
(九)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1、组成成员
分管领导:唐天标 黄卫文
中心主任:郑元武
成 员:蒋向阳 周仁业 胡永红(分流) 胡孝辉
何守明 刘玉辉(分流) 陈 龙
2、具体指标及职责
主要负责全镇农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指标参照经济发展办公室执行)
(十)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成员
分管领导:黄 斌
中心主任:卢 栋
成 员:文军清 唐铁龙
2、具体指标及职责
主要负责全镇林业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二、干部职工福利待遇
1、书记、镇长每月镇发部分(含水电费)440元+200元电话费+90元伙食补助+40元车船补助=770元/月。
2、人大主席、政协工委主任每月镇发部分(含水电费)390元+150元电话费+90元伙食补助+40元车船补助=670元/月。
3、主任科员夏志球每月镇发部分(含水电费)370元+100元电话费+90元伙食补助+40元车船补助=600元/月。
4、副镇级干部每月镇发部分(含水电费)350元+100元电话费+90元伙食补助+40元车船补助=580元/月。
5、其他一般干部每月镇发部分(含水电费)240元+40元电话费+90元伙食补助+40元车船补助=410元/月;安监站长兼船舶管理员另每月加100元。
6、防暑、防冻、医疗卫生等福利费年终一次性发放。
7、创收人员不享受镇发补助及镇内一切福利待遇,政策性津贴只享受生活津贴部分,工作津贴部分不予享受。对全额拨款的分流人员只发卡上工资,另外全年上交2000元到镇财务室;差额拨款的分流人员,只发卡上工资,另外全年上交200元到镇财务室。所有分流人员的上交款必须在离镇外出上班前一次性交清。分流时限为一年,分流期间,应纳入县级组织的年终考核范围。
8、年终各项工作评为市县先进的,在市、县奖励的基础上另奖主管领导400元、200元。
9、节假期(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值班补助按每人每天80元造册发放。
10、法定节日(端午、中秋)福利由镇党委、政府临时确定发放标准。
11、目标管理的“四室”、“六中心”分管领导每月发放60元工作补助,中心主任每月发放50元工作补助,兼职的只享受最高的标准,不重复发放,工作补助随镇发补助发放时造表发放。
12、特殊岗位的工作津贴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内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镇政府机关内部管理,树立政府和干部形象,使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经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开会制度
1、按时开会,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镇长主持或委托他人主持召开党政领导和干部职工会议。
2、与会人员按时到会,迟到1次罚款10元,罚款由办公室统一开具票据,统一管理,年终统一安排。
3、与会人员必须带好记录本,做好记录,每发现一次没做记录的罚款10元。
4、如因办公室通知不到位(以值班日志记录为准),罚办公室值班人员10元,通知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100元。
5、开会时,与会人员手机铃声必须设为振动,不得在会议室内接听电话,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办公室负责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并将党政领导会议记录送缺会领导阅。
(二)学习制度
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镇党委、政府的规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中心组学习,学习内容根据情况临时确定。
2、参加学习的人员要有专门记录本,必须做好记录,学习后写出心得体会。
3、除集中学习外,必须主动自学,自学必须有学习记录。
4、组织学习时无故迟到、缺席一次罚款10元。
(三) 请销假制度
1、请假一律凭请假条请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回镇销假时,应补写假条并请领导批示。副镇级以上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先经所在组组长同意后由镇长审批,假条统一交办公室登记备查,假条不及时交办公室备查者,视为旷工,人大副主席请假,应报告人大主席,副组长请假后应告知组长。
2、计生组成员请假由计生组组长审批,出勤登记按本组制度执行。
3、禁止请假超假、不假离岗。凡请假超假、不假离岗的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4、办公室每月对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旷工情况统计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假离岗的,除按旷工处理外,并扣发二个月镇发补助。
5、实行出勤去向报告制度。干部职工下村或开会等要转告办公室,以便联络工作。
6、需续假的需报请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原则上每月法定假日为8天,超假几天应从下月抵扣。
7、在休假(含节假期休假)期间,遇突发性情况发生,应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时返镇工作,不得有误。
(四)卫生制度
1、保持政府院内清洁卫生,坚持三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在家的干部职工必须参加每次的大扫除(特殊情况除外),干部职工不在家,有家属的,家属必须参加大扫除。凡在家的干部职工不按时参加大扫除的,每次罚款50元,由责任区各组组长提供名单,罚款统一交办公室,年终统一安排。
2、不乱丢瓜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凡乱倒垃圾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元。
3、政府院内饲养家禽家畜,一律实行圈养,凡放养的家禽家畜被毒死责任由饲养人自负。
4、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各责任区内由组长负责组织人员打扫、管理。(见附表1)
(五) 水电管理制度
1、电表、水表、输水管道属政府公共财产,交由干部职工使用。输水管道损坏由政府负责维修或更换,但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管理好水电等设施。
2、不准用水不进水表、电表外私拉乱接偷水偷电,不准擅自拆除电表封条。如发现偷电偷水,每次罚款100元。
3、电费由农电站到户造册收费,水费由水厂到户造册收费,不积极缴纳水、电费的,由财务室按其造册金额从镇发补助中代扣。
4、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熄,人走水龙头关。
(六) 办公室值班制度
1、办公室人员负责办公室的上传下达、来人来访、卫生清洁工作。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办公室人员手机全天候待机。
3、上班时间无特殊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办公室,严禁值班工作挂“空档”。
4、凡遇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根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妥善处置。
5、上报紧急信息必须按程序报告,严禁错报漏报或越级报告。
6、法定节假日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和要求另行确定。
7、双休日值班实行轮班制度,原则上分五个组,相继轮流值班。(具体轮班安排见附表2)
(七) 接待管理制度
1、做到按时开餐,因公错过就餐时间,需在食堂用餐的,食堂要想法安排就餐。
2、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做好食物清洁卫生,保持食堂室内外干净整洁,确保餐具卫生、食物安全。
3、招待餐实行派餐单制度并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来人来客在政府食堂就餐。擅自在外就餐的,餐费由安排人自负。招待餐由主管内务领导或办公室按规定标准安排,并出具派餐单。凡不经主管内务领导或办公室擅自派餐的,由派餐人自行负责餐费。超过派餐单标准的,超出部分金额由食堂自负。部门(财政所、农技站、防疫站、派出所等)来客原则上由部门自行安排。
4、村组干部来镇办事原则上不安排食宿。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工作时间严禁酗酒猜拳,凡因酒后影响工作、损坏干部形象的,除写出公开检讨外,并处以每人每次50元的罚款。
6、来人来客需在外就餐必须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登记统一安排。在外就餐未经同意和办公室未登记的,谁安排谁负责。
7.食堂餐费(含外面各酒店的餐费)做到日清月结,每个季度结算一次,以便统筹安排。
8.计生组的来人来客原则上在食堂安排,特殊来客临时确定,计生组的餐费实行单列,专项经费列支。
(八) 财务管理制度
1.财政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支出签报前由镇财政所审核,并先由书记或镇长审定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副级审批。未经分管领导签字的发票不得报账。原则上单张发票面额2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副级审批,200元至1000元的开支由镇长和分管副级共同审批,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书记、镇长、分管副级共同审批,5000元以上的开支提交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书记、镇长、分管副级汇签后,方可列支(特殊情况除外)。
(2)计生组的经费开支由分管计生工作的副级审批,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
(3)政府资金和财产由财务室统一入账,归口管理,收支分列,出纳管钱,会计记账,不钱账混管。固定财产要建立实物专账,由财务室存档保管。
(4)财务室现金原则上不准借支,特殊情况须经书记、镇长、分管财务副级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借支,并从借款人下月镇发补助中扣抵归还。
(5)实行月底签报制度,各项开支报账原则上定为每个月的月底。
(6)各项财政收入必须逐月到财务室和财政所结账,不准坐支挪用。
(7)干部因工作调动,应到财务室结清所有账目,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才能办理组织人事调动手续,否则,谁办理、谁负责。
2.票据管理办法
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组的收费及罚没收入,必须统一到财政所领取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并加盖镇财务专用章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站所负责人和各组组长的责任。票据用完后,应及时办理销号手续。
3.财务公开制度
实现张榜公布,政府每半年用书面形式向党政领导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公开一次收支情况(6月底和12月底各一次)。项目建设资金,待项目实施完工交付使用结算后进行公布。
(九)干部管理制度
1、干部职工(主要指驻村干部、计生组成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进村入户与群众同甘共苦,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每月下村时间不能少于10天。
2、每个干部职工联系1至2户贫困户脱贫,每年为村组办1至2件有影响的好事实事。
3、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否则,每次罚款50元。
4、上班时间严禁一切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干部职工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小车或摩托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按规定实行双休日,原则上每周星期五下午至星期日下午为双休日,特殊情况取消双休日,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中心工作。
7、原则上所有干部职工手机全天候待机,,因关机影响工作的每次罚款50元。
8、干部职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考核执行。
(十)小车管理制度
1、小车必须听从办公室的调度,原则上保证主要领导办公用车,副职办公用车原则上要多人集体办事,方可申请用车,并先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包括用车时间、事由、里程等),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发派车单,并进行出车登记,如果没有办公室的派车单,司机擅自出车,除费用自理外,每次罚款100元。
2、小车的维修,由司机写出维修申请单(含维修费用、预算价格等)交办公室审核,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维修店维修。
3、司机要做好小车平时的维修、保养、保洁,尽力做到3天一小洗,脏车随时洗。平时如有保养不到位,停放或操作不当造成罚款或小磕小碰的由司机自付罚款;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罚款300-1000元/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次。若私自用车造成以上事故的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予以辞退处理。
4、用车人员必须保证驾驶员的休息,非特殊情况22:00以后保证人、车休息。
5、司机要做好每天的出车登记,并不得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车每次罚款100元。
6、因公务(森林防火、抗洪救灾、突发性事件处置及党政主要领导临时吩咐等)需请车,需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7、公车严禁借私人驾驶,每发现一次罚司机200元。
8.司机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一年,如再聘需续签聘用合同。
附表1:
江村镇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明细表
(2013年度)
序号 |
卫生责任区划分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办公楼一、二、三、四层,楼走廊及两边台阶、天花板 |
唐天标 |
唐园园、张娅妮 卢凝君、刘晓岚 曾利军、周 辉 黄 昕 |
2 |
政府大门、司法所、财政所门前坪、计生办门前路,进政府大门的对直路,办公楼门庭对直路及花坛 |
黄兴华 |
杨丽军、黄 斌 李建彪、邓春贤 唐雯锦、吕志四 谢志华、蒋启毅 蒋登初、陈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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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球场、球场四周花坛及七站八所楼前沟及前坪 |
陈 纯 |
袁道科、朱万飞郑元武、何守明蒋向阳、刘玉辉李和辉、蒋双宁胡孝辉、蒋绪武陈 龙 |
4 |
松树山男、女厕所,松树山家属宿舍四周坪、沟、厕所的两条路及上松树山两边台阶 |
夏志球 |
黄卫文、陈双喜 盘友恒、唐永忠 邓珍秀、赖守彪 张 鹏、陈润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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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堂四周,猪舍及猪舍旁厕所 |
食堂承包人 |
食堂工作人员 |
附表二:
江村镇双休日轮值人员安排表
(2013年度)
组别 |
轮值领导 |
轮值人员 |
工作职责和要求 |
备 注 |
一 |
唐天标 陈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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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岚 李和辉 郑元武 曾利军 邓珍秀 |
1.党政办公室和计生办办公室必须有人值班,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不得出现空岗、缺岗或擅自离岗现象。 2.确保办公室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 3.遇突发性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以便妥善处置。 |
书记和镇长为带班领导,蒋启毅和胡孝辉不作轮值安排。 |
二 |
黄飞桥 蒋雪明 |
周仁业 赖守彪 谢志华 唐园园 唐永忠 何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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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陈 纯 朱万飞 |
蒋绪武 张 鹏 周 辉 何甲林 黄美玲 张娅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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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黄兴华 黄卫文 |
卢凝君 蒋向阳 蒋双宁 蒋登初 黄 昕 陈 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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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黄 斌 夏志球 |
李建彪 吕志四 陈润凤 盘友恒 邓春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