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2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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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8-03 19:32 - 名称:
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转变作风的五条规定》的紧急通知 - 文号:
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转变作风的五条规定》的
紧 急 通 知
全体干部职工:
根据县委《关于转变作风的五条规定》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就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出台五条规定。镇党委、政府已研究同意,并及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务必遵照执行。五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严禁无故擅自离岗,严禁无故缺岗缺位。
二、工作时间内严禁从事各种娱乐活动(炒股、打游戏、看电影打牌、扯胡子等);严禁工作时间到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厅、茶馆、足疗、桑拿、按摩、健身、棋牌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从事娱乐活动。
三、严禁巧立名目、寻机吃喝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和大吃大喝;严禁非工作需要用公款消费。
四、严禁公车私用,因工作需要,需公务用车,必须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五、接听省、市调查组的电话务必认真、热情,反映问题务必客观、实在。
江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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