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03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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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8-03 19:32 - 名称:
关于印发2015年度《江村镇全面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中共江村镇委员会 江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5年度《江村镇全面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江村镇全面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江村镇全面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中共江村镇委员会
江村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主题词:人口计生 村级目标管理责任制 实施方案△ 通知
江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
江村镇全面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计生基础工作,根据永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村(社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永人口领发[2012]2号) 和《双牌县村(社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双牌县村(社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村(社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样式)》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修改2015年度《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决定从2014年10月起在全镇全面推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牢固树立“人口压力有增无减,坚持基本国策毫不动摇,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思想,按照“统筹谋发展、分类作指导、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强化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村民自治,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在村,全面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力争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基本原则
在全镇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1)坚持求真务实。激励和引导村干部群众干实事,报实数,求实效,严防弄虚作假行为,鼓励倡导真抓实干和改革创新。
(2)坚持夯实基础。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最基础性的工作,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在村得到有效落实,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3)坚持突出重点。根据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特殊职能,突出加强对阵地建设、阳光计生、违法生育控制、信息统计、数据质量、“三查四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村民自治、利益导向政策落实、计生宣传、队伍建设和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对被考核村按照统一的评分细则和标准进行考核,严格考核纪律,严格防止考核不讲标准、只讲感情的行为,避免责任制流于形式。
(5)坚持奖惩兑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按照相关文件和考核办法的规定,严格奖惩兑现,并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二、方法和工作步骤
1、方法。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行工作在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以每年的10月1日至下年的9月底为一个考核年度,由镇党委、政府按照考核办法对所有村逐个进行考核。
2、步骤。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为9月10日前。镇党委、政府组织村主干召开有关会议,认真学习《双牌县村(社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双牌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时间为9月10日—9月19日。镇党委、政府按照《双牌县村(社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制定好《江村镇全面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兑现的具体奖惩标准。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9月底前,镇党委、政府下发《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与各村签订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底。各村必须全面抓好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工作。市、县、镇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村落实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镇里成立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丽军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朱万飞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唐天标同志,镇党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宣统委员黄兴华同志,镇人大副主席陈智秀同志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计生办联村干部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智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守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中心。
2、制定配套措施。镇里将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全面推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中的问题,各村也要拿出具体措施,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好的典型和存在的问题。
3、强化指导督促。镇党委、政府每个月对本项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指导督促,各村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发现问题,避免流于形式,确保收到实效。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落实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对发现的好的典型及时将在全县推介。
4、强化考核。各村要坚决落实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从今年起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门槛指标。
5、严格奖惩兑现。每年10月上旬,镇党委、政府将对19个村的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对照《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实行逐村、逐项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如实报县人口计生委,并在全镇进行通报,严格兑现奖惩,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我镇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计生活动阵地建设
1、村级计生“三位一体”阵地建设。村级有计生协会、人口学校、计生服务室等“三位一体”阵地齐全并开展活动。
2、村务公开(阳光计生)的内容及时更新、完整。法规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人口出生情况公开,生育证发放情况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公开,连续两次孕环情检查不到位情况公开,利益导向情况公开, 责任联系情况公开。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并在室外且人员相对集中的固定地点公开。
(二)基础工作
1、违法生育控制。村年内无违法生育。
2、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1)期内应实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全部落实到位;
(2)期内应及时使用避孕药具对象(含流入对象),其避孕药具送达、随访到位。
3、孕环情监测。在家应参加孕环情监测的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到位率100%;流出在外应参加孕环情监测的已婚育龄妇女年内必须寄回2次以上有效孕检证明,寄证率100%。
4、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符合政策生育夫妇80%以上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
5、基层计生队伍建设。村计生专干和计生指导员队伍按要求配备齐全。
6、落实利益导向政策。①及时、准确摸底上报本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扶及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②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规定。
7、加强宣传教育。省卫计委宣传教育工作电话调查题入户率100%、知晓率100% 。
8、配合乡镇、管理局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三)统计信息
1、建立健全村级统计台帐。《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手册》、《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齐全,做到书写规范、整洁干净、数据准确。
2、及时、准确上报出生情况。
3、及时、准确上报节育手术、新婚、怀孕、死亡情况。
4、每月采集好流出、流入人员信息,填写好《流动人口报告单》,及时准确上报流动人口信息。
(四)加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
①工作创新。村人口计生工作创新经验获得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文字肯定或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的,包括单项工作在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通报表扬的,或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
②严厉打击“两非”。村干部提供“两非”线索,经调查属实的。
③主动完成重点工作。村干部主动带领群众做节育手术的或主动带领群众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④推行村(社区)民自治。村计划生育自治达到合格、先进或模范标准的。
2、扣分项目
①违法生育。村支“两委”干部及其子女期内有政策外生育行为的,且不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的和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②弄虚作假。为计划生育对象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二、类型划分
村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见《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其考核类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为: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村、总分在60-90分(含60分)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合格村、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不合格村。
三、奖惩兑现
1、经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村的由所在乡镇、管理局予以奖励并通报表扬。
2、村支部书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村计划生育专干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直接责任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村主干(指支书、主任、计生专干、会计)绩效工资挂钩。经考核被确定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村和合格村的,其村主干的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其中:被确定为先进村的给予该村主干增加绩效工资的奖励,村支书、计生专干的奖励在村主干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增加10%、5%的奖励。被确定为不合格村的扣减该村主干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村支书、计生专干的绩效工资在村主干扣减的基础上再分别增扣10%、5%。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村和不合格村主干的绩效工资奖励和扣减标准由各乡镇、管理局自行确定。
3、被确定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合格村,予以警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委会,实行重点管理,并予以“一票否决”。
(1)人口计生工作落后,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率在全县乡镇、管理局所有的村排队中列倒数第一的;
(2)在省、市、县级抽样调查中,总人口为800人以下村(社区)出现2例以上(含2例)瞒报、漏报、错报或总人口801-1800人的村,每出现3例以上(含3例)瞒报、漏报、错报或总人口1801人-2500人的村每出现5例以上(含5例)瞒报、漏报、错报或总人口2501人以上的村,符合政策生育率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含5个百分点)的;
(3)省、市、县抽样调查中,因村干部的原因被扣环境分的;
(4)村因人口计生工作出现群体性事件的。
附件2:
江村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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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 |
评分标准 |
考核扣分情况 |
得分 |
(一) |
1、村计生阵地建设 |
①人口学校(2分):人口学校设备不齐扣1分,没有开展教学活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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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计生协会(3分):落实了“六有”记3分。即有牌子、有一名专职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协会工作并落实相应报酬的、有“会员之家”活动阵地、有一定的活动经费、有宣传阵地、有相关制度。上述“六有”每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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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计生服务室(3分):无孕检床扣1分,无电源插座扣0.5分,无药具箱扣0.5分,无单独孕检室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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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务公开(阳光计生) |
法规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生育证发放及人口出生情况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公开;连续两次孕环情检查不到位情况公开;利益导向落实情况公开;党员、村主干责任联系情况公开。公开栏放在室外且人员相对集中固定地点记2分,放在室内的不记分;公开内容完整并及时更新记3分,公开内容不完整或不及时更新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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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3、违法生育控制 |
年内无违法生育的村记24分,总人口800人以下的村,每出生一个违法生育扣8分,扣完为止;总人口在801-1800人的村,每出生一个违法生育扣4分; 总人口1801人-2500人的村,每出生一个违法生育扣3分;总人口2501人以上的村,符合政策生育率以100%为基数,每下降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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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4、避孕 |
①期内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全部落实到位记15分,每少落实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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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期内应使用药具避孕的对象(含流入对象),其避孕药具发放、随访到位记5分,每少落实一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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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孕环 |
①在家应参加孕环情监测的已婚育龄妇女到位率100%的记3分,每半年检查一次,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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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流出在外应参加孕环情监测的已婚育龄妇女年内必须寄回2次以上有效孕检证明,寄证率100%记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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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分) |
符合政策生育夫妇80%以上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5分,每下降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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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生队伍建设 |
①村计生专干专职且住村记1分,兼职或不住村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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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村计生专干准时参加例会记2分,每缺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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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每个村民小组配有女计生指导员记1分,每缺一个或虽配备但未住村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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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生奖励政策 |
①及时、准确摸底上报本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及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记2分,每漏报或错报一个此项不得分,即扣2分;②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规定记2分,否则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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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9、计生宣传(2分) |
省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电话调查20题入户率100%、知晓率100%记2分,每少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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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社会抚养费征收(3分) |
村主干积极配合镇干部征收社会抚养费记3分,不积极配合扣3分,即不主动陪同镇干部到对象家中进行调查取证、下达告知书和决定书,并协助劝说对象积极缴纳社会抚养费等,且连续配合做工作每例不得少于三次,否则每发现有1例不配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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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1、村级台账 (5分) |
《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手册》、《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齐全,书写整洁干净、数据准确记5分,非村计生专干本人填写扣3分。报告单、工作手册、已婚育龄妇女名册填写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书写涂改,每发现一处扣0.5分;数据填写错误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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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生上报 (6分) |
及时、准确上报出生情况记6分,3个月内未及时上报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抽样调查中,每漏报、错报一个出生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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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节育手术、新婚、怀孕、死亡情况上报 |
及时、准确上报节育手术、新婚、怀孕、死亡情况记6分,新婚、死亡当月上报、怀孕4个月内上报、节育手术2个月内上报为及时上报,每出现一例未及时上报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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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4、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
每月采集好流出、流入人员信息,填写好《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及时、准确上报记3分,每漏采一人信息扣0.5分,错、漏填一项信息扣0.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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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5、 |
①工作创新加2分,即:村人口计生工作创新经验获得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通报表扬或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的,包括单项工作在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通报表扬的,或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每项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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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村干部提供“两非”线索,经调查属实的,每起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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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村干部主动带领群众做节育手术或主动带领群众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且征缴的社会抚养费达60%以上每1例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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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村计划生育自治达到合格标准的加1分,达到先进标准加1.5分,达到模范标准的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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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扣分 |
①村支“两委”干部本人及其子女期内有政策外生育行为的,每例扣10分(其中:村支“两委”干部本人政策外生育还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不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的,每例加扣5分;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每例再加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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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村为计划生育对象出具假证明的,每起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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